工程索賠程序五步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如果發生糾紛可以申請訴訟,這是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利益,很多人或許不清楚它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來介紹一下工程索賠程序五步是什么?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11、承包商遞交索賠意向書
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索賠事件,在該事件發生后索賠時效內,承包商必須以正式函件向監理工程師(或業主)送達索賠意向書,并根據合同約定抄送、報送有關單位。
索賠意向書并不需要附有具體的索賠數額及其證據,只需要就具體的索賠事件向工程師和業主表示的索賠愿望和要求,其通常包括一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和情況的簡單描述;
(2)索賠依據的合同條款和理由;
(3)有關后續資料的提供,包括表明將及時記錄并提供事件發展的動態;
(4)對工程成本和工期產生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此處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國際慣例索賠有效期間是28天,當然這并非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自由約定索賠期間,亦可根據的不同的索賠事項確定不同的索賠期間。
2、承包商繼續施工,同時準備索賠材料。
3、提交索賠文件。
承包商應在發生索賠事件后,在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通知后28天內,或在工程師同意的合理時間內,向工程師報送索賠文件,說明索賠數額和索賠依據。索賠文件是承包商向業主索賠的正式書面材料,也是業主審議承包商索賠請求的主要依據,包括索賠信、索賠報告、附件三部分,其中最主要的為索賠報告。(參見文末工程費用索賠報審表)
承包商的索賠可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一般地,對大型、復雜成應分別編寫和報送,對小型工程可合二為一。如果索賠時間具有聯系影響性,實務中的一般做法是,承包商的上述報告將被認為是第一次臨時詳細報告,并每隔28天或按工程師合理要求的時間間隔,提交進一步的臨時詳細報告,說明索賠的費用額和工期延長期,并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
承包商在索賠事件所產生的影響結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一份最終詳細報告,說明索賠的總額、工期延長的天數和全部的索賠證據。
4、工程師審核索賠文件。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規定,工程師收到承包商遞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應在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商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如果在28天內既未給予答復,也未對承包商作進一步要求的話,則視為承包商提出的該項索賠要求已經認可。
一般情況下,工程師接到承包商的索賠報告后,會立即建立該索賠事件的索賠檔案,核查承包商的同期記錄,對其隨時提出意見或者向承包商提出制作其他相關記錄的要求。工程師接到正式的索賠文件后,會根據事實情況以及合同的約定,對索賠文件進行審核,必要時會要求承包商提供進一步的材料及索賠計算依據。
5、工程師作出處理決定。
工程師審核索賠文件后,如認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則會認為索賠成立:(1)與合同對照,該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者直接工期損失;(2)該事件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商的責任和風險責任;(3)承包商按照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書和索賠報告。
工程師可與承包商就索賠事項進行協商,不論是否協商一致,工程師均有權在權限范圍內作出批準給予補償的款額和順延工期的天數,并將《索賠處理決定》發送承包商,并抄送業主。《索賠處理決定》主要內容包括索賠事項、建議給予補償的金額或延長的`工期,《索賠處理決定》一般附有索賠評價報告。索賠款將計入下月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證書內,順延的工期加到原合同工期里面去。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2索賠成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與合同相比較,已經造成了實際的額外費用或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過失。
3、按合同規定,不應由承包商承擔的風險。
4、承包商在事件發生后的規定時限內提出了書面索賠的意向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條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3一、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有:
(一)索賠條件
索賠條件,又稱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各類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賠的事件有:
1、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2、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變更)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3、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4、發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的暫時停工、
6、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二)前提條件
1、與合同對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二、索賠所需的證據,關系到索賠的成敗,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都會導致索賠不成立。
1、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實性、全面性、關聯性、及時性。
2、證據的種類。工程索賠審查的證據有:
(1)工地(地盤)會議記錄和有關工程的來往信件;
(2)各種施工進度表,包括發包人代表和分包編制的進度表;
(3)施工備忘錄(日記),在施工中發生影響工期和索賠有關的事項,都要及時做好記錄。按年月日順序號存檔,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師和工程師的口頭指示記錄,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建筑師予以承認。將他們的書面指示按年月日順序編號存檔;
(5)工程照片需有專人管理:照片都應標明拍攝的日期,最好購買帶有日期的相機。將照片按工程進度整理編排;
(6)收集、記錄每天的氣象報告和實際氣候情況;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員的工資與薪金單據、材料物資購買單據,按年月日編號歸檔;
(8)完整的工程會計資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銷工資薪金支票、材購買定貨單、收訖發票、收款票據、賬目及有關圖表、財務信件、經會計師核證的財務決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標書文件、合約圖紙、修改增加圖紙、計劃工程進度表、人工日報表、材料設備進場報表及賬單(工程付款單)等需歸類保存人檔。
工程如何索賠
工程如何索賠,法律是我們觸犯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利益的保障,生活中我們會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為大家分享工程如何索賠呢?
工程如何索賠1解答:
工程索賠是一種雙向的風險管理機制,即承包商可以向業主單位申請索賠,業主單位也可以向承包商進行反索賠。工程索賠主要包括“經濟補償”與“工期順延”。
從合同風險管理來看,工程索賠,實際是對工程承包合同缺陷的一種補充完善,是業主單位與項目承包商承擔相應風險責任比例的再次分配,是合同風險管理的有效實施。
工程索賠成立條件:
1、需要有構成施工項目索賠條件的事件;
2、索賠的成立,應該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
①對照合同,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或發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②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本方的行為責任或風險;
③承包方或發包方均按照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的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補充: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人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工程如何索賠2一、索賠處理的原則:
1、必須以合同為依據。
2、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以完整、真實的a索賠證據為基礎。
3、加強主動控制,減少索賠。
二、前提條件
1.與合同對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三、索賠條件
索賠條件,又稱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各類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賠的事件有:
1、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2、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變更)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3、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4、發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的暫時停工。
6、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四、索賠程序
1、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的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14天內給予答復。
4、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14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索賠事件終了后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十三條 國家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工程如何索賠3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
1.索賠成立的前提條件。索賠的成立,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
(1)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2)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3)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根據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2.構成施工項目索賠條件的事件。索賠事件又稱為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各類事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不斷地跟蹤、監督索賠事件,就可以不斷地發現索賠機會。
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賠的事件有:
(1)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費用的損失;
(2)發包人延誤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
(3)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4)對于合同規定以外的項目進行檢驗,且檢驗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項目缺陷的修復所發生的損失或費用;
(5)因為監理工程師對合同文件的歧義解釋、技術資料不確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導致施工條件的改變,造成了時間、費用的增加;
(6)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變更)造成的時間、費用損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暫時停工;
(8)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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