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轉租合同的法律效力為,如果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且轉租人獲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的,則房屋轉租合同有效。另外如果轉租后六個月內,房屋的所有人知情卻未反對的,合同也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法律分析:訂立房屋轉租合同是一個法律行為,轉租合同無效的情況就是法律行為無效的情況,如果行為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出于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本身違背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序良俗,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分析: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合法的轉租須符合兩個必要條件:轉租須經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轉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確實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應交給房屋所有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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