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伙企業。
二、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三、投資者參與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后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并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托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托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托管手續。
擴展資料
新三板”掛牌條件是: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后才可掛牌。掛牌公司區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園區,已經擴展到全國。
(1)“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
(2)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3)“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
(4)“新三板”的委托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托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新三板”企業掛牌后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新三板交開戶
百度百科——新三板
一、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伙企業。
二、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三、投資者參與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后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并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托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托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托管手續。
擴展資料
新三板”掛牌條件是: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后才可掛牌。掛牌公司區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園區,已經擴展到全國。
(1)“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
(2)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3)“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
(4)“新三板”的委托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托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新三板”企業掛牌后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新三板交開戶
百度百科——新三板
新三板開通條件:1.在簽署協議之日前(不含簽署當日),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3.有效期內的風險測評結果為C4或C5;風險測評為C1、C2、C3和最低風險承受能力者不允許開通。《國務院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第三條掛牌公司依法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股東人數可以超過200人。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證監會豁免核準。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且發行后證券持有人累計不超過200人的,證監會豁免核準。依法需要核準的行政許可事項,證監會應當建立簡便、快捷、高效的行政許可方式,簡化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效率,無需再提交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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