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如何賠償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如何賠償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如何賠償
1、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如何賠償,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租賃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租賃期限的,出租人和租賃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按合同賠償。
(2)合同中有規定違約金的,按照違約金來賠償,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按照當事人的實際損失來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二、租賃合同注意哪些細節
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以下細節:
1、簽訂書面賃房合同,口頭合同容易發生糾紛;
2、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3、中介處租房需明確對方是否有代理權;
4、注意租賃合同內容是否明確、完備。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違約賠償標準
提前接觸租房合同違約賠償標準如下: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賠付,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但不應超過實損30%。雙方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自身的義務,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屬于違約,除損害賠償外承租人有權要求繼續履行該租賃合同。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
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是指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的租金,并在租賃關系終止時將房屋完好無損地返還給出租人的一種協議。租賃合同期限由當事人協議確定,最長期限是二十年。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 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二)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等。
(三)住房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七)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八)雙方在合同中對轉租問題所做規定。
(九)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十)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
解除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租客提前退租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租客提前退租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房客提前退租,房東沒有理由扣除押金。但是應按照租賃合同上的相應條款合理賠償。租戶提前退租屬違約,應按照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的租房合同的約定來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如果雙方對違約金的數額沒有約定,則按照出租人的損失來確定。
一、提前退租是否要付違約金
1、一般情況下,提前退房屬于違約,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但是若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承租就不用支付違約金。如: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房提前退租,承租人會對房東造成一定的損失。因為,如果提前退房了,房東會短暫的時間內無法找到租客,導致自己的房屋一直空著。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說,租客提前退租是需要交一定的違約金的。
在租賃合同當中,如果雙方有約定了違約的情況,那么出現違約的時候,就按照合同的約定來進行執行,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的相關信息,那么就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來進行賠償,一般不會超過造成損失的30%。當然也可以根據事后雙方自愿協商來進行賠償。
二、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嗎
租客違約,提前退租。按照一般的租賃付款方式,房東手里至少有等同于一個月租金的押金。一旦遇到租客提前退租,房東可以用這筆押金來繳納由租客所造成的如水電煤等遺留費用,或者用來支付尋找下一租客時所產生的中介服務費。通常,房東認為租客提前退租應視為違約,押金不該返還。但有的租客認為自己結清了水電煤等費用,且未給房屋內家具家電造成損壞,理應拿回押金。這時糾紛產生了。關鍵是租賃合同中是否有約定違約金或是怎樣約定的。
租客提前退租,雙方要求中介返還中介服務費。這類糾紛雖然也是由租客提前退租引起的,但卻轉變為與中介之間的糾紛。雙方的租賃合同已經存在,中介方的責任就告一段落。盡管租客提前退租,但因為合同早已生效,因此,因租客提前退租給雙方帶來的損失,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與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怎么賠償
在租賃房屋的時候,一般都會簽訂合同。那么在簽訂合同之后,由于種種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那么提起那解除合同需要怎么賠償對方呢?下面就和我一起來看看吧。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怎么賠償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協議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房屋承租人確實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長期閑置,不能物盡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況下,不允許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訴到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請求法院調解或者判決,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問:今年,我租了一間店面房,租期約定兩年。在經營使用了3個月后,我因故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并向房東提出解除合同。房東稱,不租也行,但我要將剩余租期的租金賠給他。請問,如果我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賠房東那么多錢嗎? 答: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賃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因此,就你的情況而言,你需賠償3個月的租金給房東。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注意的問題 1、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2、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如何確定? 律師會經常碰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詢問:“法律有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額標準?” 回答是沒有。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這樣,一旦發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后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后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 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這個案例,尹某在搬離時到底與黃某是否憶達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確不追究違約責任?由于沒有書面文件,根本無法確認。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協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雙方簽訂文件,守約方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并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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