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母房產需要哪些手續
房屋繼承需要的手續分為兩種情況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逝世證明、遺言、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資料申請房子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途徑:
(1)協商繼承
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逝世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于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資料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
也就是被繼承人逝世后,繼承人請求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請求處理房子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
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請求房子過戶登記。
拓展資料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 )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4)親屬關系證明;(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房屋繼承手續怎么辦
法律主觀:
房屋繼承手續的辦理流程如下: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3、帶齊房屋所有權證書、繼承公證書、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等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房產繼承需要哪些手續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房屋繼承需要哪些證明?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繼承人是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被繼承的房產證(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繼承公證書。
6、如是法院判決、裁定等,還需要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等證明文件。
7、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表示放棄對房產繼承的書面同意證明文件。
房產繼承條件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于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后,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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