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今不一樣種類的房子有著不一樣的產權年限。通常而言,房子的產權是70年。也就是人們所講的大產權70年,盡管是大產權,也有期限的時候。那么,下面小編就來介紹下為什么房子只有70年產權,以供大家參考!
一、為什么房子只有70年產權
由于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高是70年,因此才會有70年限制的說法。房屋70年產權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通常民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是70年,別的房屋也有不一樣的年限。即使這樣,70年的限制也并不是令人難以接受,畢竟政府的政策是以老百姓的利益為根本,另外,房屋70年產權是從開發商辦理土地使用證時開始算的。
二、房子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單位上交續期申請書,除按照社會公共利益應該收回的,需給予批準。取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署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可以延續。
2、土地使用者沒有申請續期的,則土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除。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按照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按照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按照收回時的剩余價值給予對應補償。另外土地使用權沒到期國家也能征用,可應就剩下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實行補償。
總結:以上就是小編介紹的關于為什么房子只有70年產權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關信息,請多多關注齊家網,齊家網將給大家提供更全、更詳細、更新的資訊信息。
因為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高是7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要想了解房屋70年之后是否還屬于自己,就得搞清楚“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的區別
在中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較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
所以,我們看到的政府賣地都叫做“土地出讓”,其實并不是將這塊土地賣給了開發商,而是將這塊土地的70年產權賣給了開發商。
因此,才有了這塊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的70年產權。
眾所周知,住宅的產權是40年,但是你真的能擁有房屋70年嗎?70年之后你和你的房子又何去何從呢?
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一定要對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買一套7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用50年,這是得不償失的。因為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到地時算起,并不是你拿到房產證時的時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年限到期后需要續期。
這里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70年。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后,由于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后才開始開發。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也應對客戶說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體有多久的問題。
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40年或50年產權的房子并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購買的。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游、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準,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價格要高。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您。感謝您對看房網的支持,祝您購房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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