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契稅繳納的計算依據是什么
房產交易契稅繳納的計算依據是什么?契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相關知識,我細心整理了以下內容供大家參考,跟著一起看看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房產交易契稅的計算依據 契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財政部門參照同類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格核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除承受方按規定繳納契稅外,房地產轉讓者應當補繳契稅,計稅依據為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用費或者土地收益;承受土地、房屋部分權屬的,為所承受部分權屬的成交價格;當部分權屬改為全部權屬時,為全部權屬的成交價格,原已繳納的部分權屬的稅款應扣除。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又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部門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契稅應稅稅額=計稅依據×稅率契稅稅率是3%。
二、房產交易契稅繳納的材料 (一) 土地類過戶或(改名) 1.土地出讓:政府批文、出讓協議、受地單位機構代碼證。 2.土地轉讓:協議書、評估報告或者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證、雙方身份證。 3.土地交換:雙方評估報告、雙方土地證、雙方身份證、公證書。 4.土地贈予:評估報告、土地證、公證書、雙方身份證。 5.土地繼承:公證書、土地證、身份證。 6.土地劃撥:政府批文、受讓方機構代碼證。 (二)房地產類過戶或(改名) 1.房地產公司出售新建商品房:售房許可證、購房協議書、購房人身份證。 2房地產轉讓:房地產原證.轉讓協議、評估報告、或者拍賣確認書.雙方身份證。 3房地產贈予:房地產原證、公證書、評估報告、雙方身份證。 4房地產繼承:房地產原證、公證書、身份證。 5房地產交換:雙方評估報告、雙方房地產證、雙方身份證、公證書。 6房地產分戶:房地產原證、身份證、購地發票、報建發票、三戶或者三戶以上需要公證書。 7離婚房地產分割:財產分割協議、離婚證、房地產原證、身份證。 8拆遷安置:政府批文拆遷協議書原房地產證身份證。 實行合理的土地交易契稅計稅價格 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土地契稅計價價格,應該包括土地出讓金、青苗補償費、搬遷費等費用。 國有企業改革改制過程中形成的土地產權交易嚴格執行契稅征收政策。在國有企業改制改革過程中,除按有關文件規定準予契稅減免的情況外,對國有企業改革改制過程中國有土地權屬發生轉移的一律征收契稅。 行政及企事業單位將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單位、企業、個體經營者或公民個人用于房地產開發或其他經營用途的;民營經濟組織、個體經營者及公民個人將自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并用于房地產開發或其他經營用途的,均安國土部門核對的土地成交價計征契稅。若以上成交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有權按市政府公布的最新土地基準價征契稅。 如今是一個法制的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我們對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識應該有所認識。
契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怎么算
契稅按照成交價的3-5%在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交納,其應納金額=成交價×適用稅率。
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
契稅除與其他稅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采用比例稅率。
契稅,是指對契約征收的稅,屬于財產轉移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房屋所有權轉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其中,有兩種常見的房屋權屬轉移,按規定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權屬; 或預購期房、預付款項集資建房,只要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同于房屋買賣。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勢。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法律依據:
《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買房要繳納的個稅和契稅是怎么算的?
很多沒有買房經驗的購房者在買房時,對于房屋需要繳納哪些費用不太清楚,購房者在買房之前并不只是準備好房款就可以了,買房的過程中除了房款還需要準備一些其他的費用,比如說契稅。房屋契稅這是國家規定的費用,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買房什么時候交契稅,也不知道買房繳納契稅需要注意什么,而且并不清楚契稅到底是怎么算的,所以面就詳細來看一下契稅到底是如何算的?多大的房子該交多少契稅。
1、排名前列次購房契稅減半,征收標準:個人排名前列次購買普通住宅契稅的稅率為3%,享受減半征收的稅收優惠,按1.5%征收。計算公式:應納的契稅=成交價格(或市場指導價)×征收率1.5%。計稅依據:成交價格(包括煤氣費、光纖費以及廚衛整修和鋁鋼門窗安裝款)如果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而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2、二套房契稅,房本滿五年:(普通住宅)契稅1%,(面積小90平方米),1.5%(面積90-140平米),3%(面積大于140平米),賣方名下 一套房產,個稅1%,賣方名下 一套房產,個稅免交,營業稅免交,(非普通住宅)契稅3%,個稅同上,營業稅差額征收。首套面積在90平米以下,1%的契稅,首套在90平米以上,1.5%的契稅!二次購房3%的契稅(不管多大面積)。
買一套房子需要繳納什么稅
法律主觀:
買房子首先要交契稅,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私人住房的,按1%稅率征收契稅,超過90平米的按照 1.5%征收。二套住房90平米及以下的按照1%征收,90平米以上的按照 1.5%征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 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 無正當理由 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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