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是什么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辦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為產權登記做準備)。
4、辦理完繼承權公證之后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_相關材料到房地產管理中心進行繼承登記。
5、辦完繼承登記手續后即可等待拿新的產權證。
辦理繼承過戶需要的材料和費用
1、所需材料: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2、過戶所需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印花稅:按房屋評估價的0.05%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備注:老人去世后子女只能通過繼承來對房產進行過戶,理論上沒有時間限制,但是最好是盡快辦理,過戶后需要注意五年內出售該房子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房產繼承需要什么手續怎么辦
繼承房屋一般不需要任何手續,但是繼承過戶的需要以下手續:
1、繼承人前往該不動產登記的房產部門申請過戶;
2、提交相關資料;
3、房產部門審核資料;
4、審核無誤就會辦理過戶登記;
5、發放產權證書。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繼承房產如何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相信大家在購房前肯定會有一些意疑問,繼承房產如何過戶,需要什么手續,今天小編就來帶大家詳細了解一下這個問題,產繼承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公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里,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地產管理
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
3、費用交納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
房屋公證費用是由于房價決定的,并且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少于20萬元:收取總房價的2%;20萬元至50萬元:總房價的1.5%;50萬元至100萬元:總房價的1%;100萬元以上:總房價0.5%。
4、房產過戶登記
繼承人在辦理了上面的這些手續之后,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了,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的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的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的原件、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等。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戶登記的時候需要提供公安部門開具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領取并填寫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房屋產權證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同時需要提交復印件;相關完稅;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其他相關文件。
5、領取證書
如果相關部門將資料審核完畢并通過后,新的房產證書就會出來,按時領取就可以。
房產繼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觀:
一、如何辦理 房屋繼承過戶 (一)辦理 房產證過戶 手續要到被繼承人 戶籍所在地 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 繼承人死亡 證明;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 法定繼承人 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 公證過的遺囑 ,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 登記申請書 》(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二、辦理房屋繼承過戶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房屋產權繼承 過戶的注意點(一)許多產權繼承人在沒有處分房產時都沒有繼承概念,產權證是爺爺或奶奶的,到了孫子輩,賣房過戶時才知道需要繼承。這樣的繼承應先順序到父輩,父親的姊妹兄弟應全部到場。一般家庭之前對房產做了內部分割,這樣、其他子女應放棄繼承,由房屋實際占有(分配)人一人繼承。(二)如果房屋產權人子女多,且房屋實際占有人去世, 辦理繼承公證 時,在其他子女放棄繼承后,由房屋實際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為繼承。(三)產權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為便于交易,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棄產權,由一人繼承。上述三種情況,取得 繼承公證書 后,應在產籍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換證后方可交易。(四)共有人死亡,產權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這種情況辦理繼承公證后不用換證即可交易。現實中、在過戶環節“卡殼”的這種情況最多,產權人往往以產權、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別人意見為由而要求過戶,忽略了產權共有的客觀事實。當然、也有喪偶后購買的房屋的情況,這種情況交易前需要析產(證明喪偶后購買)后才能過戶。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條,處分依照本節規定享有的不動產物權,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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