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在哪里拿
購房合同去開發商領取,如果是二手房是一開始就有購房合同的。一般來說,購房合同在交完首付款后,就可以和開發商簽合同。一般正式合同有2份,原件開發商會留一份,給銀行留一份,所以購房者在還完貸款前是拿不到購房合同的。 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
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開發商將要合同拿去房管局備案,但是因為開發商經常是手頭積累了一定數量的合同之后才會去房管局集中備案,不過最長不應超過30天
房地產開發項目取得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和預登記通知單后,在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管轄范圍的房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
房產登記部門視購房者提供資料齊備情況,可在7個工作日之內辦理房屋登記備案手續。對符合合同備案條件的,房產登記部門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加蓋“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專用章”予以注記。購房者可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網查詢公示。
一、購房合同概述
一般情況下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一般有四份:開發商兩份,房管部門備案一份,購房者一份,但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銀行里。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完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而開發商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時,需要將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門。
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丟失,一定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二、不同情況下丟失購房合同的五大補救辦法
1. 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 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 約五十元左右。
2. 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 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 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 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 印花稅。
3. 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 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 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 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 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 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 況基本相同。
4.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
5. 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貸款合同原件在銀行嗎
貸款合同原件在銀行嗎?
貸款合同原件一般是銀行一份,用戶自己手里一份。正常情況下,銀行貸款合同都是一式兩份,銀行一份,用戶一份,如果是房貸,就是一式四份,開發商和房管局各留一份。如果用戶發現自己手里只有復印件沒有原件,那一般原件是在銀行。
若用戶只有貸款合同復印件沒有原件,那么是可以要求銀行補上一份合同原件的。
貸款合同是在銀行嗎
貸款合同在銀行里會存一份。銀行貸款合同一般最少是一式兩份,也就是說銀行一份,自己手里也會拿著一份。如果簽訂完貸款合同,但是自己手里沒有,一定要記得問銀行要回自己的那份合同。貸款合同沒有拿是有影響的,因為合同屬于憑證材料,有糾紛的話一定要出示合同的。
因此,沒有拿到合同就無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用戶簽訂完貸款合同,一定要拿一份在自己手里。
【拓展資料】
貸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定,按期將一定數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貸款合同的用途:
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用于非法目的。貸款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明確此項條款,對借款人而言,可以維護自己使用資金的權利;對貸款人而言,可以監督資金的流向,確保資金回籠,控制風險。
對貸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
一、首先,如果借款人將貸款用于非法用途,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范,將導致貸款合同無效。即使貸款人在貸款的使用時對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貸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后,必須阻止借款人繼續提款。
二、其次,限制貸款用途是為了保證還款資金的來源。如果貸款不按協議的用途加以運用,借款人可能因經營不當導致喪失還款能力。
三、再者,貸款行內部經營方針可能對發放貸款的行業或部門有限制,政府規則、法令有時也有類似規定。
四、最后,限制貸款的用途還可能因為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貸項目中,貸款用途就僅限于特定的支付對象。
貸款購房合同在銀行嗎?
按揭買房購房合同是放在銀行。因為按揭購房銀行要收取已經登記的購房合同的原件作為抵押,等產權證辦好后交給銀行,銀行再將合同原件退給業主。一般情況購房者、貸款銀行、房管局和開發商手上都應該有購房合同。
拓展資料:根據《貸款通則》第四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后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于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范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于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按揭購房合同是壓在銀行,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后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其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后,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并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階段性擔保的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一般情況下購房合同應該你有六份,如果您沒有,您應該向開發商索要購房合同。但是如果合同原件不夠的話,你應該向開發商索要購房合同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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