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房產流程以及規則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
2、委托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后,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
4、委托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
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四條 對擬拍賣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對于財產價值較低或者價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確定的,可以不進行評估。
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八條 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
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并應當征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法院拍賣房產程序是怎樣的
法院拍賣房產的程序是: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評估房屋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委托拍賣公司對房產進行拍賣;競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無人競拍或拍賣失敗的降價10-20%再次委托拍賣公司拍賣;二次拍賣失敗的再次降價拍賣,最多進行三次拍賣。
【法律依據】
《拍賣法》第四十五條
拍賣人應當于拍賣日七日前發布拍賣公告。
第五十二條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第五十五條
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手續。
法院拍賣房產流程
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產權。2、委托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3、評估結果出來后,根據評估價值,確定拍賣保留價。4、委托拍賣公司對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公司組織實施。5、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確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百八十八條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組織拍賣,也可以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拍賣。
交拍賣機構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對拍賣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百八十九條 拍賣評估需要對現場進行檢查、勘驗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協助義務人予以配合。被執行人、協助義務人不予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進行。
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需要多久
法院拍賣房子的流程需要六個月左右完成。分別為:
1、扣押涉案房屋,委托評估機構進行估價。通常需要大約兩個月的時間。
2、委托拍賣機構進行拍賣,不能拍賣成交的,還需降價再委托拍賣。每隔兩個月左右。
3、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4、買受人在拍賣成交后須在5日內向法院指定賬戶(扣除保證金后的余額)。
法院拍賣房產程序有哪些
1、首先是委托辦理,法院房產拍賣不是房屋的產權人直接進行房產交易,而是由拍賣行進行委托拍賣,拍賣也要簽署委托拍賣合同,有委托書才能進行房產交易,這是委托交易必須有的書面文件。
2、其次就是拍賣行要對房產交易開始進行準備工作,第一步要對拍賣的房產價值進行評估,這樣才能定出拍賣的低價,拍賣的低價不可以過高也不能過低,既要保證房屋產權所有人的利益,也要保證購買者的利益。第二步就是確定拍賣的日期和拍賣的公告。
3、再有就是對購房人的購買資格和購買條件進行審核,購買房屋的人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和競買的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就像是商品房認購書里面交付的保證金是一樣的,交易成功就劃入房款,交易失敗就退還給購房的人。
4、最后就是進行房產的拍賣競買程序了,一旦房屋競買成功,當即就繳納拍賣的房款,然后由拍賣行給予拍賣房產產權轉移證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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