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怎么辦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辦
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后,有兩種情況:(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二)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
一、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辦
1、只需要產權所有人再次繳納少量的錢就可以繼續住。如果是城市規劃要拆除此處,那就不能繼續居住,政府會做出賠償。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后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于提高房
二、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
眾所周知,除劃撥土地使用權外,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應與國家(政府)訂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使用期限和出讓金等等,經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經登記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因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而終止。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登記。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是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續期制度的一個重大例外,等于向社會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權經登記而取得,因為自動續期而長期有效。該規定的意義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權可以事實上長期存續的法律基礎,成為本世紀以來我國重樹民眾創造和保有財富信心的最具價值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
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會自動續期。續期需要根據法律規定交納續期費用。根據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什么?
1、房屋產權是產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區別在于:房屋產權(即房產權)是不變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3、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產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產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
4、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房子產權到期了怎么辦?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可續期,但目前國家尚未出臺土地到期后的具體實行辦法。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年11月27日,我國初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產權保護的方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
買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
買房 子 土地使用權 到期后怎么辦?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房屋所有權 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后第一個繳納 土地出讓金 的房屋為準。 經濟適用房 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據悉,在《 物權法 》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 土地使用權轉讓 合同,并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后,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并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征求意見,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 購房 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 土地出讓費用 ,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法律僅規定了對住宅用地可以自動續期,但并未涉及商業用地和綜合用地,能不能續期都是疑問,當然,目前法律并未對續期的費用標準作出規定。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 集體土地 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后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 土地所有權 是土地 法規 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 以上就是針對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何處理的介紹。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但個人或單位可以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一般來講,個人購買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為70年,到期后可以繳納相應費用進行續期。雖然個人或單位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不能用于非法、違法的經營等行為,土地使用權是可以合理轉讓的。
土地使用權過期后怎么辦
法律主觀: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二、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么辦《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之后續期的問題不用擔心,但是,目前尚無關于續期的細則,是免費續期還是收費續期,收費標準是什么,都沒有定論。
法律客觀: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 建設用地使用權 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2、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2、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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