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賣的開發商怎么處理
對于開發商存在的“一房二賣”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二)項: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的規定。
一房多賣該怎樣處理
買二手房防止一房多賣如何做
1、買房前,查詢房產的所有人
選好了房子之后,與賣方進行交易的時候,要確定房產所有權人是和你交易的賣家是同一個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時歸屬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產權人,其他沒有例外。交易時,和賣家一同去房管部門進行查詢產權的歸屬。如果你要求查詢房子的產權情況,賣家卻以各種方式推脫,那么你就要小心了。
2、先進行預告登記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這條規定是告訴人們,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后,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是不發生物權效力的。也就是說該房只能賣給預告登記的購房人,預告登記后面的其他任何買賣人都不能再取得此房產權。
只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第221條“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的規定,3個月內要進行產權登記,否則預告登記就失效了。
3、購房時,要及時網簽
網簽是指在房地產領域網簽就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并公布在網上。然后會給個網簽號,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二手房網簽可以使房產交易透明化,通過規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通過備案有效防止一房二賣。
網簽可以使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將會更加安全,同時,買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盡量能夠明確“一房二賣”等禁止性規定,并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只要簽訂了網簽之后,便隨時可以網上實時查詢,得知房子的信息。
4、視情況約定(高額)違約金
“一房多賣”問題的產生,無非是利益作祟,即賣家想賣一個更高的價格或者本來就預謀要把一個房屋賣予多人以謀取利益最大化。因此,買房人有必要在與賣家簽訂合同時,約定一個比較高數額的違約金以警惕賣家不敢隨意違約。
按照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可以這樣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30%的違約金。”當然,買賣雙方也可以在房地產總價款30%以內進行協商。
5、通過中介公司進行交易
在和賣家交易時,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去尋找當地知名的中介進行房屋交易。在交易的過程中,讓中介寫清楚“如果出現了房屋糾紛,一房多賣的情況,賣家要負全部責任”。雖然中介會收取一定的費用,但是這樣保障會更強,通過中介協助買賣雙方制定較為明確、細致的合同條款。
一房二賣怎么處理
一房二賣的處理情況如下:首先要看房屋是否進行變更登記,如果進行變更登記后,則歸屬于被登記人;如果沒有進行登記,就看誰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購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購房款的人得到房屋產權;最后,根據簽訂合同的順序決定得到房屋產權的人。
一、什么是一房二賣?
1、一房二賣,指出賣人先后或同時以兩個買賣合同,將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兩個不同的買受人。又稱房屋的二重買賣。
2、開發商在簽訂購房合同后一方面考慮到購房者可能會違約的情況怕房子賣不出去,另一方面以更高的價格賣給另一購房者,這些都是開發商選擇一房二賣的原因。
二、一房二賣的一般如何處理
房屋買賣合同關系成立后,房屋出賣人全面、正確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現,也是出賣人最主要的義務。但在一房二賣情況下,由于標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現出賣人同時履行兩個合同的情況。也就是說,出賣人在履行了一個合同后,對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產生違約問題。對一房二賣糾紛,實務中應分別不同情況予以不同的處理:
1.在一房二賣中,出賣人先后與兩個不同的買受人訂立合同后,對后一個購房者履行了合同義務,辦理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的情形。
一房二賣中,這種情形最為普遍。在該情形下,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均屬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該合同中的購房者已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此時,前后兩個購房者享有的請求權性質是不同的。后一個購房者因為已經取得了產權,對房屋享有的是物權請求權。前一個購房者產生的是債權請求權,該債權請求權系一種對出賣人的請求給付,但是對房屋來說前一個購房者沒有取得產權,所以應負返還房屋的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房屋產權已經歸他人所有,開發商對前一個購房者實際履行已不能,在該種情形下,前一個購房者不能強制履行購房合同。此時,合同上的債務轉化為損害賠償的債務。
關于損害賠償的數額多少,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實務中,開發商往往在房地產升值時,見利背信而與出價高的購房者成交,對該房屋的漲價部分,屬于前一個購房者的可期待利益,應視為所失利益,列人賠償范圍之內。這樣才能更徹底地履行公平和誠信原則。
2.在一房二賣中,出賣人將房屋售與前一個購房者簽訂合同并辦理了產權過戶登記之后,又與他人就同一房屋簽訂買賣合同。
在一房二賣中,這種情形也很普遍。此時,由于房屋產權已經過戶,開發商已非房屋所有權人。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不屬于出賣人所有且出賣人無處分權的物,不構成買賣合同的標的物。
3.在一房二賣中,二次買賣均未完成過戶登記的處理。
在一房二賣中,簽訂了兩次購房合同但都沒有辦理過戶登記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權仍為開發商享有,而兩個購房人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原則上講,買受人只能通過債權保護方法保護自己的權益。兩個購房者是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法院就會考慮當事人雙方未登記的原因、雙方或一方的過錯情況、買受人長期占有房屋的事實、買賣關系的特征、返還房屋是否可能等因素決定是否確認原關系無效。也就是說,如果兩個買賣合同都沒有辦理過戶,法院會區別不同情況,予以合理的處理。
由此可見,如果購房者遇到“一房二賣”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各種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還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八條 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開發商一套房子賣兩家,我該怎么辦?
開發商一套房子賣兩家,買房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買房人起訴開發商,應準備起訴書、購房合同、證明開發商一房二賣的證據等。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狀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開發商一房兩賣的時候要怎么辦
開發商一房兩賣的時候要怎么辦一、開發商一房兩賣的時候要怎么辦
1、開發商一房兩賣的時候的處理方式如下:
(1)當事人可以先和開發商協商;
(2)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開發商的違約侵權責任。房屋出賣人需要對一方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開發商拒絕退房怎么辦
開發商拒絕退房的解決方式如下:
1、如果賣方已經違約但又拒絕退房的,購房者可以先與開發商溝通協商。在目前房價上揚的情況下,如果退房僅是退還原先的購房款,反而往往會使購房者遭受損失。因此,從經濟收益的角度來說,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選擇。購房者可以通過與開發商協商,要求開發商通過其他方式,比如支付違約金等方式,彌補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害;
2、如果協商不成,購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同時主張賣方承擔違約或者賠償責任,同時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損失如誤工費、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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