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換不動產登記證流程
當下,買賣房屋還是比較火爆的,也有好多的人在面臨著這個問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在買賣房屋的同時要將房產證換不動產登記證,對于這個問題大家還是比較迷茫的,特別是對于房產證換不動產登記證流程不是特別的清楚,下面就讓我們具體的來了解一下吧。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流程
辦理的流程是權利人提出申請、到指定經辦機構提交材料、有關部門進行實地查看和內部審核、審核通過后即可辦理登記并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1、不動產登記的一般程序是怎樣的?
依申請的不動產登記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相關的機構完成不動的登記后,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申請人證書或者證明。
2、去哪里登記?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
3、多套房是否需要領多個證?
不需要。不動產權證書分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式。不動產登記原則上按一個不動產單元核發一本不動產權證書,采用單一版版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多個建設用地使用權或一戶擁有多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可以將其集中記載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動產權證書,一本證書可以記載一個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4、是否一定要換新證?
不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堅持“不變不換”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5、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有何不同?
根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
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不動產權證的封面為紅色,證書的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里面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上文中對于房產證換不動產登記證流程的介紹,大家是不是已經知道了呢,房屋買賣對于我們普通的老百姓來說是一個大事件,所以我們在打算買賣房屋之前,要盡量多的了解一些這方面的知識,這樣才能夠讓我們的事情順利的進行。
房產證如何換不動產證辦理
法律主觀:
1、申請、受理 戶主想要吧房產證換更成 不動產權證 ,需要有產權人發起申請,根據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的要求準備資料,然后再到窗口領取并填寫換證的表格,窗口的行政人員受理之后,就可以回去等待審核消息了。 2、審核、發證 房產交易中心受理之后,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逐級審核,通過之后再通知申請人帶房子的 土地使用證 以及 房屋產權證 來辦理換證手續,約一周左右,申請人就可以拿到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了。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房產證換不動產權證手續怎么辦理
1、預告登記:業主可單方持房屋買賣合同、繳款憑證、身份證明等資料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并領取相應城市的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書。辦理費用:房地產登記機構按件收取房屋登記費(住宅登記費:個人為50元件,單位為80元件;非住宅為550元件)。
2、權屬登記需交資料: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書(已設定抵押的)、房屋面積測繪成果報告書、用地來源文件、房屋報建文件、預售許可證(屬商品房項目的)(提交復印件)、樓盤單元明細表(2003年6月13日前領取預售許可證的)、身份證明、公安部門門牌證明、拆遷前原房屋的房地產證(合作開發或自己開發自有房地產的)、移交房屋證明(土地出讓合同條款里規定要移交有關房屋及直管房拆遷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書(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銀行與開發企業確定抵押情況的報告(實測面積、門牌與抵押登記證明書記載的面積不相符的)。辦理時間: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領取《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回執》之日計算30個工作日。
3、領證不動產權證。
房產證換不動產權證注意事項
1、舊證書仍然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并行使用。
2、不會強制換新證只要房產不涉及變更、交易等事項,不需要特意去更換成不動產證。
3、新證辦理只多一道工序辦理不動產證的手續和原房產證的手續一樣,不需要增加任何費用。唯一區別,在于辦理房產證過戶只需要將圖紙直接復印即可,而不動產證需到測繪院重新出具一份帶編碼的圖紙。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
1.名稱不同:
房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性質不同:
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3.防輻射標簽區別:
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簽;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簽。
4.內容不同:
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證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適用期限等內容。
5.發證機關不同:
房產證印章: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
不動產權證印章: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如:“××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6.版本不同:
房產證書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證書有兩個版本,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7.費用不同:
房產證在辦理這些證書時,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次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另外,購房時,也不必再多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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