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嗎
預售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一般情況下,預售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時,通常沒有法律效益。
預售合同什么時候換正式合同
預售合同一般在房屋建成之后換正式合同。具體如下:
1、出賣人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2、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后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應當如何認定
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分以下情況:
1.對于沒有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2.對于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法律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二條
出賣人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應當如何認定
法律分析:開發商在起訴前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所簽署的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即使在簽署合同的時候沒有預售許可證。但是如果在起訴之時仍然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那么合同將會被認定為無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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