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交了首付沒簽合同可以退房嗎
買房交了首付沒簽合同可以退房。可以與賣方協商一致后解除購房合同然后退房;或者出現約定以及法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的,買方也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房后買方應當返還支付的首付。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則買方不可以單方面退房,否則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退房的法定條件,綜合起來包括以下幾種:
1、購房合同無效:實踐中,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①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②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2、套型誤差導致退房: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3、面積誤差導致退房: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
4、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開發商經批準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5、質量不合格導致退房: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并依照有關規定經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確實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新房退房的注意事項
1、保險退保手續不要忘
新房如果辦理退房手續的話,不要忘了辦理退保手續。因為在辦理房屋按揭貸款的時候,大部分都會購買房屋保險,若購房者退房的話,則需辦理退保相關手續,才你能領取到剩余部分的保額。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新房退房如果是因開發商自身原因所引起的,那么要注意違約金方面。按照相關規定,合同中所填違約金是不足以彌補業主損失的權利的,所以這中間的差額就必須要讓開發商來賠償。
3、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如果新房要辦理退房手續的話,那么必須要在領取房產證之前。若等到取得房屋產權證之后,想要退房就會比較難了。另外,在取得房產證之后退房的話,其手續還非常的麻煩及復雜,并且還要花費非常長的房屋鑒定時間。
交了首付沒簽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嗎
買房交了首付沒簽合同可以退房。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為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具體來說因購房者原因,未能訂立合同,已支付的定金出賣人將不予返還;因出賣人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已收取的定金雙倍返還購房者。
可以與賣方協商一致后解除購房合同然后退房;或者出現約定以及法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的,買方也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房后買方應當返還支付的首付。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則買方不可以單方面退房,否則屬于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可以找開發商協商,如果開發商同意,則可以退,不同意,則不能退。購買房屋時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要求退房有兩種解決方式:
1、由業主直接與開發商協商解除合同,并由開發商按照雙方協商內容退還首付款。
2、如果協商不成,業主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退還首付款。
購房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1、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并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
4、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后才能成交。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首付交了合同沒簽能退房嗎
法律分析:
如果是出于個人原因,交了首付沒簽合同,退房屬于單方面違約,交納的定金無法退回。如果是出于開發商的原因,交了首付沒簽合同,購房人可以退房。由開放商雙倍返還定金,并返還首付款。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或者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沒有簽購房合同交了首付可以退嗎
法律主觀:
交了首付沒簽購房合同,如果能夠證明存在買賣關系,且符合約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條件,首付可以要求退還。在實踐中,應當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支付首付,否則對于買方而言有極大的法律風險。
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與開發商進行磋商合同條款。開發商是否符合這種拒絕出售的這種情況,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存在一房二賣或者存在其他的原因,那么這個此時首付款更是可以拿得回來的,那甚至是說定金他都要雙倍返還給買受人。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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