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房如何轉讓
1、轉讓方與受讓方須簽訂轉讓合同(一式兩份),合同中應載明轉讓的預售契約編號、轉讓原因、轉讓金額、轉讓面積、轉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和須承擔的義務等內容。其中,轉讓金額與原預售契約價款相一致。轉讓合同需經開發企業認可、簽字蓋章。
2、轉讓雙方持預售契約、轉讓合同及有關證件到銷售登記的交易管理部門申辦預售轉讓登記。經審核轉讓合同并符合規定的,經辦人填寫《預售商品房轉讓審批表》,報當地房屋主管部門審查。
3、交易管理部門對批準轉讓的,通知轉讓雙方繳納印花稅。其中兩份印花稅的正本由轉讓方與受讓人各執一份,副本由開發企業、交易管理部門各執一份。轉讓方所持有的預售契約正本移交給受讓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憑此件辦理過戶手續。經辦人將轉讓合同副本、轉讓審批表等有關材料歸入原登記留存的預售契約檔案。對不準轉讓的,應通知轉讓人。
預售房轉讓出售注意事項
1、預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購房者應該先征得開發商同意方能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合同。
2、已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購房者可以與新購房者訂立轉讓合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開發商。
3、轉讓合同雙方應在轉讓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而目前我國有些地方為防期房的過渡投機還沒有對再轉讓可以進行直接備案,而是從嚴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購入者不訂立周密的合同風險增大。
4、預售商品房的再轉讓應依法交納相應的稅費。如沒能進行再轉讓備案,則只能出讓方做出房產權證后再過戶給受讓方,如是這樣的合同不需通知房產商,但如出讓方把房子再賣給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違約責任,存在較大的風險。
5、如果出讓方辦理了商品房抵押貸款,而受讓方也要辦理商品房抵押貸款,則雙方應去原銀行詢問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條件,雙方直接辦理“轉按揭”手續即可;如果受讓方不需要辦理抵押貸款,則出讓方應辦理解除抵押貸款手續,否則將會給雙方辦理備案或產權登記帶來障礙。
預售商品房轉讓的條件和程序
法律分析:預售商品房轉讓條件:1、依照法律、法規等規定,允許預售的商品房轉讓的可以轉讓;不允許轉讓的不得轉讓;
2、轉讓人必須持有經過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和轉讓合同才能成為轉讓人,未登記備案的預售商品房不得轉讓。
3、預售商品房轉讓的標的物必須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設中的預售商品房。
4、商品房的預售合同必須合法有效,才允許預售商品房轉讓,否則預售商品房轉讓無效。
5、預售的商品房轉讓需要簽訂轉讓合同,不必重新簽訂新預售合同。
預售商品房轉讓的程序:
預售人、轉讓人和新預購人持經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雙方新簽訂的預售轉讓合同及預售方或銀行出具的已付足約定的預購款的證明文書,到標的物所在地房產管理 部門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予以轉讓登記。
同時辦理原預售合同的更名手續,明確預售方向受讓人履行原預售合同的標的物。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第四十六條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
預售商品房可以轉讓嗎?
預售商品房 可以轉讓。我國法律是允許預購人將預售的商品房再行轉讓,但是轉讓是有條件的。 商品房預售合同 的轉讓是指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他人的行為。商品房預購人將原預售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使第三人與預售人之間設立新的民事法律關系,預售人與原預購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解除。
預售商品房可以轉讓嗎
目前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并未明文禁止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購買了開發商預售的商品房以后,由于種種原因,在房產權交付前想轉讓商品房,這種情況下預售的商品房是可以轉讓的,但是相應的手續還是要按規定辦理的。
如何避免預售商品房轉讓糾紛
賣方在尚未取得房地產權證之前,雖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權,但享有買賣合同上的債權;而債權轉讓是我國《民法典》賦予合同當事人的權利之一,沒有理由不允許當事人轉讓自己的合同權利。因此,賣方將期房再予轉讓并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所以,在實踐中買賣雙方可采用下列兩種方式來處理未取得所有權證的房屋轉讓問題:
第一種處理方式是在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條件,即告知買方簽訂買賣合同時尚未取得小產證,待賣方取得房地產權證后及時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但是,如果賣方惡意不辦理房地產權證并主張與買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時,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視為條件已成就。所以,買方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賠償違約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種處理方式是買賣雙方先簽署購買房屋的意向協議書,約定待賣方房地產權證辦理完畢后,雙方再簽署正式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及辦理過戶手續。
由于期房轉讓限制頗多、變數不定,建議雙方自行或者請律師陪同,在買賣合同或者意向協議書中增加違約責任條款,提高違約金金額,加大違約成本,限制惡意違約,以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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