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怎么辦理
起訴離婚怎么辦理,我們可以看見夫妻雙方如果是因為越來越多的矛盾而無法繼續(xù)生活,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關系的話,就需要進行一些法律流程。以下分享起訴離婚怎么辦理
起訴離婚怎么辦理1起訴離婚手續(xù)如何辦理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qū)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xù)。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fā)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雙方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fā)《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雙方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fā)《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梢栽谂袥Q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起訴狀。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
起訴離婚怎么辦理2一、起訴離婚的程序怎么走?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fā)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fā)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xù)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guī)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訴離婚費用誰出?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根據我國《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辦法》的規(guī)定,依照“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訴訟費由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預交訴訟費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內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則由被告按照前述標準預交。
待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后由敗訴者承擔,如果判決后雙方都有責任的就按照雙方責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擔繳費。而離婚訴訟費的收費標準也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五條規(guī)定,離婚案件受理費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
超過1萬元的,超過的部分按1%交納。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據上述規(guī)定交納離婚起訴費。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起訴離婚怎么辦理3一、如果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xù)怎么辦
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②有明確的被告;
?、塾芯唧w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軐儆谑茉V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谠V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1、法庭調查;2、法庭辯論;3、法官主持調解;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二、起訴離婚需要帶以下材料
1、離婚起訴狀兩份。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系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5、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么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重婚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例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復》: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固然足以構成重婚,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而兩人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例如兩人相互間是以夫妻身份相待,對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應認為是重婚。如果現在還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當然也應認為是重婚。反之,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明只是臨時姘居關系,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處理事務,與原來相識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該地的短期內,以通奸關系同居,離開該地后,就彼此不相問聞,在同居期間亦彼此了解只是臨時姘居。重婚案件取證難,不等于辦不到,只要有決心有毅力“知難而進”,蜘絲馬跡總會有的。如電子郵件、電話賬單、手機上的來電顯示、相片、筆記本記錄、結婚證、出生證……都有可能為你提供幫助。在實踐中,以夫妻相稱有如下的情況可以認定:如婚紗照、按傳統(tǒng)習俗擺婚宴、雙方寫信稱夫或妻、后婚“妻子”去醫(yī)院生小孩男方稱其是丈夫和孩子的父親等。如果你所搜集的證據能夠證明你丈夫有重婚行為,你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已有證據能夠證明重婚事實但還需要補充證據力度時,一般情況下就會把案件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再由檢察院提起公訴。在確定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后,就可以選擇性的收集對方重婚的證據了。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 與他人同居 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系確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還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生活,而這些又需要有人對此給予認可,哪些人的認可最好呢當然是在其生活場所附近同時與其又經常有來往的人!因此這些人的話(認可)是絕對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證據。而要想讓他們說話,就必須與他們搞好關系,否則你就很難從他們的口中掏出任何有價值的話。 3、報警,請警方予以調查。 4、去 婚姻登記處 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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