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寶典:交房時出現面積誤差怎么辦?
買房的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有的是房屋本身存在的問題,還有可能遇到面積誤差的問題,對買受人而言,通常會認為該房的建筑面積系出于房產證,且明確以房產證為準,不會存在任何風險,但是實際交房時有很多出現面積誤差的情況,那么面積誤差如何產生?交房遭遇面積誤差怎么辦呢?
一、面積誤差如何產生?
1、面積的多與少
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會在合同中標明房屋的面積,而在驗收房屋的時候根據測量出來的房屋面積,應該與購房合同中的面積誤差不超過3%。面積誤差包括多了和少了兩種情況,有些是交房時房屋建筑面積與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不符。
2、公攤面積
商品房若按套或單元出售,則其銷售面積為購房者所購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筑面積與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之和。公攤面積增加,相應地其套內建筑面積必然減少,所以有的購房者認為的房屋面積誤差其實跟公攤面積的大小有關系。其中任何一個面積組成部分出現誤差,都稱為面積誤差,都會給購房者帶來損失。
二、遇到面積誤差怎么辦?
一般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于面積誤差都會做出相應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于面積誤差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1、誤差小于3%
如果實際測量的房屋面積誤差比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即多退少補。購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2、誤差大于3%
實際測量的房屋面積誤差比值超出3%,購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張返還已付房款和賠償利息損失的,法院可予支持。
另外面積誤差比值超出3%,購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在3%以內(含3%)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約定的價格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面積誤差比在負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包括利息,由開發商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比超過負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
三、如何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
1、合同簽約時
簽訂購房合同能夠幫助我們在遭遇面積誤差時進行索賠。購房者一定要學會在購房合同里通過條款維護自己的利益,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1)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要在合同里把面積條款寫清楚,確定房屋實際面積;
(2)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明確公攤面積。了解需要公攤的部分及各個部分的面積,并且逐項逐條地在合同中列明;
(3)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要明確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
2、驗房收房時
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購房者在驗房收房時,應該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然后將實測面積和合同約定面積進行比較。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實測面積測繪報告》,購房者應拒絕收房。
房屋面積誤差大怎么辦
房屋面積存在誤差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房屋實測面積偏小,也就是房屋面積縮水了,另一種就是房屋實測面積偏大,也就被稱為房屋面積漲水。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有對房屋面積存在誤差如何處理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大家也不用擔心,根據相關規定,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百分之三以內,包含百分之三,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按照簽訂合同時房屋的價格進行多退少補的結算。
如果購房者遇到房屋面積誤差比值超過了3%的情況,也可以先看看購房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百分之三,購房者如果想要解除合同退房也是可以的。
關于購房面積的相關法律風險提示
1、陷阱條款:“該房地產建筑面積91.5平方米,以房產證為準。”對買受人而言,通常會認為該房的建筑面積系出于房產證,且明確“以房產證為準”,不會存在任何風險。司法實務中,可能會認為,該條暗含著購買方已就房屋建筑面積與房產證做了核對,已對房產證原件做了審核,故在該房為抵押性質、共有性質等影響合同履行和效力的情形出現時,購買人出于明知的主觀狀態可能會得到認定,甚至后果自負。故,不管房產證是在出賣方、中介,還是銀行、房管所,都要眼見為實,而且不僅要看,還要驗明真偽。即使真實,還是要就房屋實際面積與登記面積是否可能存在差異、房屋權屬的原始取得是否合法、房屋權屬是否存在其他糾紛導致移交出現障礙,做必要的調查、核實。
2、持證權利人登記面積與實際產權面積或使用面積不一致,除了測量誤差外,還存在過戶時共有面積剔除的可能。實踐中,受讓人實地對權證面積進行測量,但對四址地界表述“以上兩證權屬界定為準”可能存在的風險未引起重視,導致法院最終認定持證人已事先對此權屬瑕疵做了披露,判決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3、二手房買賣協議約定總價成交,或雖有面積約定,但未約定單位平方米價格情況下,嗣后買方以實際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不符,訴請補面積差價的,一般不會得到支持。
4、二手房買賣前后,因采用的計算房屋面積標準不同,公攤面積的分攤方式計算方式不一樣,造成新、舊證確定的房屋面積產生了誤差,因房屋實際面積并未發生實質性的變化,當事人一方訴請補差價的,不予支持。
5、二手房交易前,買賣雙方實際上關注單價與總價,限于精力和測量條件,對計算基礎的房屋面積的真實性往往關注不夠,一旦出現實際面積、產權面積前后相差,容易產生紛爭。對買方而言,對房屋面積真實性的了解,應不僅限于賣方手中的購房合同對面積的記載,也不僅限于房產證上登記面積,而是有必要在現場勘查時做一簡單測量;對賣方而言,可以明確約定現有房屋面積的依據,不因將來產權證或實測面積的前后差異,而影響案涉房屋整體價格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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