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付違約金賠償規定 《最高人民 法院 關于審理 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如下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睂Υ?,可以依法要求開發商按房屋租金標準賠償損失,如果不被接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賠償損失。 什么是商品房延期交付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一種經濟合同,按照我國《 合同法 》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 賠償金 的計算方法。遇到此類問題,購房人須注意 購房合同 中針對延期交房違約賠償是否具有的明確條款,其次購房人要注意該條違約金的比例是以購房人已付房款為基數的,包括 銀行貸款 按揭部分,同樣條款對不同方式付款的購房人的賠償是不同的。合同有約定時,按照約定賠償。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 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總結的相關的信息,希望能夠幫助你解決問題。在生活中我們遇到很多事情都需要專業法律人士幫助,在上有很多律師,任何問題都可以來本網站在線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一、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賠償標準實踐中,購房者在遇到延期交房的情況時,大部分人都選擇接受開發商賠償的違約金,以此來解決問題。但是違約金該賠多少,相應的計算標準又是什么呢?《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中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第一百一十五條“定金”中也有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出的部分無效,并且注意必須是“定”字,才能適用定金法則。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國家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一般情況下,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應該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二、延期交房開發商需要承擔哪些責任(一)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執行定金罰則及其他補救措施。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條對開發商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按延期時間分兩種情況處理:1、延期超過合理期限,購房者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繼續履行合同,并可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實踐中,買受人要求出賣人繼續履行并支付延期違約金的較多。2、逾期不超過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等),自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開發商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般約定萬分之二或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二)逾期違約金的確定。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條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者違約金數額計算方法予以確定,如果沒有約定,則根據法律規定判斷,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三)開發商辯稱違約金過高請求減少的法律適用。開發商經常辯稱延期交房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減少,因為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但是根據合同法關于意思自治原則,既然明確約定了違約的責任承擔方式,那么任何一方違約,直接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即可,如果將違約金數額減少,則雙方當事人對違約金的約定便沒有任何意義。對于這一點,我國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另外,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無疑是鼓勵誠實守信、制裁違約行為,對于惡意違約行為,不能減輕責任。
法律分析:1、如果開發商違反了法定的和約定的交房條件規定而構成逾期交房違約行為時,購房人可拒絕收房,直至達到法定和約定交付條件為止。
2、因逾期給購房人造成的損失,可依據最高院關于商品房糾紛解釋的規定,要求開發商按照同類房屋租金標準予以賠償。
3、當開發商逾期,經催告后起三個月的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或未經催告,在一年內購房者仍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購房人已經按照約定的時間收房,即便是不符合約定或法定的條件而交房,則開發商也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而承擔因其他違約行為而帶來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法律分析:對于購房者來說,未達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條件的,購房者可拒絕接收商品房,由此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開發商承擔,造成逾期交房的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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