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要判斷停車場的歸屬。
2、安置小區也是可以收停車費的,但是應當經過備案,而且要有物業管理合同。安置小區是指國家在對某些地區進行拆遷改造的小區居民或者給社會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宅。停車場所對機動車停放進行的收費,就叫做停車費。停車費收取方式大多定期收取方式、按時收取、按次收取,收取停車費是專業車場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每個地區政府分別制定適用于本地區停車場收費管理的停車收費標準。收費標準主要按照分時段、分片區差別收費。居住區停車場收費與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有差別,不同的車輛類型停車收費標準也有差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建筑區劃內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以及車位、攤位等特定空間,應當認定為民法典第二編第六章所稱的專有部分:
(一)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能夠明確區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夠登記成為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p>
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且建設單位銷售時已經根據規劃列入該特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露臺等,應當認定為前款所稱的專有部分的組成部分。
本條第一款所稱房屋,包括整棟建筑物。
第三條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區劃內的以下部分,也應當認定為民法典第二編第六章所稱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二)其他不屬于業主專有部分,也不屬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權利人所有的場所及設施等。
建筑區劃內的土地,依法由業主共同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屬于業主專有的整棟建筑物的規劃占地或者城鎮公共道路、綠地占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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