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購房合同是先交錢還是先簽合同
買房先簽合同再付款。正常流程是在購房者看好房子之后,如果房子符合購房者的要求,那么就可以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簽訂完購房合同后,購房者才可以向開發商繳納房款。
一、簽購房合同是先交錢還是先簽合同:
正常手續都是簽訂購合同后才交付房款。那么其合同是保障你購房的合法依據。只有開發商辦理了商品預售證或者是現售證后,所簽訂購房合同才是合法的。
二、簽購房合同的時間:
基本上你簽認購書時,認購書上會注明7天后簽正式合同,并交首期款,再14天后交余下的款項。
三、簽購房合同的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戶需攜帶資料如下:
1、購房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2、購房證明。
(二)申請按揭貸款的客戶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購房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份;
2、戶口簿原件及首頁復印件3份,夫妻雙方姓名所在頁復印件3份,非本地戶口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
3、結婚證復印件3份;
4、購房證明;
5、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證明;
6、借款人及配偶私章。
四、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2、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就算很多人都這樣做,但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且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預售合同就好。這個步驟,一定不能馬虎啊!否則到時吃大虧就慘了。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里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五、為什么先簽合同再交錢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超過總價款的20%),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F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后三個工作日內,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房屋買賣交易全部履行完畢。
法律依據: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買房定金什么時候交
買房定金一般在看中房子的時候交,這個定金是購房者提前認購房子交納的款項。需要注意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買房交定金后一般多久付首付?
一般繳納定金認購開發商的物業,并簽訂了認購協議后7天內支付繳納首期房款,并簽訂了商品房合同,同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此時,認購協議作廢。抵押貸款相關材料完成后,即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經銀行批準,并與您簽訂《抵押貸款合同》,貸款便可下放,貸款下放后一個月即開始月供。
買房交定金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確認房產性質
如果房子本身不能交易,定金就很容易打水漂,所以一定要確認好房產的性質。如果是期房,你要讓開發商出示預售許可證,如果是現房,你要讓開發商出示房產證。
2、交定金并不是必經的程序
在購房的過程中不要輕易交定金。因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交定金并不是必須要做的。其實如果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這樣即使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也不會有太多的損失。
3、交定金時一定要簽協議
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商或賣家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協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協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4、寫明是“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
協議中的款額如果不明確性質,不寫明“定金”字樣,很容易發生爭議;協議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寫成“訂金”、“預付款”、“認購金”、“誠意金”等,協議條文無明確約定其是具有定金性質的,則不具法律效力。
5、定金的數額必須在房屋成交金額的20%以內,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定金的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于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成交價的20%,超過部分無效。例如:房價500萬元,定金一般在100萬元以內,超過部分是無效的。
相關推薦:
房子過戶費(房子過戶費怎么算)
有限產權房屋的形式(有限產權房是什么)
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條件(新房轉讓要符合什么條件)
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手續(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什么)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過戶需要什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