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房屋產權證 的房子,也就是沒有產權,這種房子雖然可以買,但是實際上是不享受產權的。這種沒有產權的房子,除非房屋產權證可以辦下來,否則不建議購買,因為會存在諸多隱患。同理,沒有 房產證 的房子自然也不好賣,賣也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從法律意義講,無房產證的房子無法買賣。因為新的 物權 法規定的,房屋權的設立變更到法定部門登記為準,意思是房管部門出具有效的 產權證明 才為有效。如果你沒有房產證,是不能到 房產局 向買方過戶房屋的,買方也要承擔很大的買賣風險,因此這種情況下房子一般都不好賣,價格也會低很多。
那么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有沒有什么辦法可以買賣呢?答案是有的。
一、剛交了 首付款 ,還沒有辦按揭
這種情況就是 開發商 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是較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里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 購房合同 ,并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買 新房 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 銀行按揭 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二、正在還房貸,還沒有 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
2、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的合同;
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4、注銷完成后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 ,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注意事項:
1、房子必須還清 銀行貸款
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
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 稅費 。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么問題都只能自己兜著。
方式二: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這種方式就屬于 二手房買賣 了,因此要繳納的稅費也是比較多。包括: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1%。 契稅 :90平米以下的為總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為總房款的1.5%;140平米以上的為總房款的3%。(均為 首套房 )。營業稅:5.55%
以上幾種方法賣家可以選擇合適的方式賣自己的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但是每種方法各有優缺點,大家一定要把握好其中的法律風險,選擇穩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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