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工程質量不合格賠償,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賠償,沒有約定賠償?shù)?,如果工程質量不合格,發(fā)包方也是可以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要求賠償?shù)摹?/p>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jīng)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jīng)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jīng)驗收合格的,發(fā)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jīng)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
發(fā)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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