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把電器使用壞了誰負責維修
1、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
2、如果確實是自然損壞,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
3、對于房屋附屬物的維護由業主這一約定,可以解釋為僅維護不修繕,若對方主張包括修繕,可以主張該部分為格式條款,且簽定合同是對方未對這一條進行解釋。
4、如果出租人始終不同意,建議向法院起訴,不過需要注意的時,對于電視機自然損壞這一情形,需要由你舉證證明,否則法院是不會認可的。
5、如果在租賃合同中沒有明確列出屋內電器的權責劃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電的損壞,維修費用應該是由房東來承擔,即使房屋中介給了一份物品清單也只是盡到了告知義務。房東在租賃合同中可以詳細的列出屋內物品的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物品狀況,并對物品的損壞責任做明確的約定,并且拍照留底。比如:租賃物的毀損、滅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過錯導致的,出租人負責;如果是由承租人的過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是由不可歸責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對自身負擔財產損失風險。
退租房子時注意什么?
1、提早通知出租方如果打算另遷新居,結束和現在房東的租賃關系,至少應該在遷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東。因為出租者在這段時間里,可以重新找到租賃者,并在新的租賃者到來之前,對房子進行一些必要的清理和修繕。
2、清理一下房間所謂清理房間,把一些表面上的灰塵清掃一下。搬遷已經夠緊張了,但是租賃者應該接受那些煩瑣而又真實的規則:走后清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樣才會被接受。雖然不會花費多久的時間,但是可以給房東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給雙方的賓主關系劃下一個愉快的句號。
3、房東進行退房前檢查在離開之前,房東一般會和租房者約定時間,來進行退房檢查。在承租方居住期間損壞了房間設備,那么,將面對的要么是部分扣除抵押金要么完全扣除抵押金。如果損壞的成本超過了抵押金,那么還應賠償。避免麻煩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刻修理或清算賠償損壞的地方。
4、在退房或通知房主之后,承租方可以要求一些附加的時間來打掃并整理一些物件,這個要求一般是會得到允許的。具體時間因人而異,可以跟房東商量。但原則是:應該盡快收拾搬出,以便下一位客人搬來。
總結實際上大多數情況下,房屋出租合同當中都會規定具體家電以及器具損害了之后的維修責任條款, 而即使沒有規定的,也會默認由承租方進行維修而如果難以維修的往往費用由雙方進行責任分擔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租房電器壞了應該誰負責維修
法律分析:租房期間電器壞了,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維修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如果電器是承租人過錯導致損壞的,由承租人維修。房屋租賃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維修費誰來承擔
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的維修費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擔的。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關于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維修費誰來承擔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一、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維修費誰來承擔 1、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的維修費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擔的。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二、房屋出租有關房東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負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交付房屋的義務,合同約定的條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狀況,應符合租賃用途;另一方面應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 2、出租方負有按照合同約定修繕房屋及保障房屋設施正常使用的義務。房屋的修繕及于房屋的附屬設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修繕義務,影響承租方使用房屋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3、 出租方負有就租賃房屋所得依法納稅的義務; 4、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權利; 5、出租方享有審查批準承租方對房屋裝修改造方案權利; 6、出租方享有租賃合同到期或終止后收回房屋的權利。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于租房者來說一定要遵守租賃合同里面的任何一條內容,如果不想續租的話就必須要提前通知房主,在指定的時間內搬出出租房,這樣才不會違反合同條約,所以,只要是簽定了合同,那么雙方都必須要遵守,不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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