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 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 法律法規 規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來建造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嗎?請跟隨 網 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宅基地 是允許轉讓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 宅基地 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使用權 轉讓的條件農村村民 宅基地使用權 的轉讓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宅基地使用權 的受讓主體是有一定范圍限制的,即 宅基地 使用權只能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轉讓給村外人員,該受讓人必須在本村落戶并且符合申請 宅基地 的條件、符合 宅基地使用權 的條件,即一戶一宅的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房屋同時轉讓,并履行相關的登記和審批手續,而且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不可私下買賣,非法交易。 《 民法典 》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定義】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宅基地使用權變更和 注銷登記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 注銷登記 。 小編的總結到此為止,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歡迎來網進行咨詢,網提供專業 法律咨詢 服務,由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解答你的疑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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