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繼續租賃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1.租房時,很多人都是只簽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滿了,雙方時常也不會特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通常是租客繼續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東照常收租。這樣的做法,讓不少人疑慮原租賃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其實大可不必疑慮,當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簽訂新租賃合約的,若租方又繼續按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有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有效,雙方都要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約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賃期限改變為不定期。雙方在給予對方合理的時間后,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結束雙方的租賃關系。
2.如果不想租賃合同的期限變成不定期的,應當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及時提出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重新約定明確的租賃期限。因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動續約的,若雙方未及時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又未提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賃合同。
二、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租,雙方應理清“手尾”。
當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租的,必然會存在不少手尾,如押金退還問題,租客清房還房等等,雙方應該協商妥善處理。
1.當租客不再續租的,房東應該退還押金,若房東不退或少退,雙方又協商不成的,房客可以找當地出租屋管理部門等投訴索償;依然未能追回押金的,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追償,不要白白便宜無良房東。
2.當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房東不愿再出租,租戶死賴不走的,房東可以先報警處理;未能解決問題的,房東可以到法院起訴無賴租客,要求租客賠償相應的損失并搬出房屋,若租客據搬得,房東可以拿著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將租客搬出房屋,反正最終費用都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或賠償,不用白不用。
遇到一房二租的情況,收集證據主要圍繞證明自己是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以及追究房東的違約責任這兩個方面,因此主要的證據包含以下部分:
一、證明自己是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因此,遇到一房兩租的情況,第一時間就是冷靜下來,準備證明自己是履行合同的承租人的相關證據。
如果自己已經搬進來,另外的租房沒有搬進來,那么這個房子自己就是合法的承租人。
如果雙方都已經入住后才發現一房兩租的情況,那么需要準備自己在房管局登記備案的手續,如果沒有登記,則準備自己的租房合同,看誰的合同簽訂時間在前的。
如果以上的證據不能證明自己是有優先順序的,則開始準備房東的違約證據。
二、收集房東違約的證據以及自己實際產生損失的明細和證據。
如果第一種辦法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權力的,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這里我們需要準備自己的租房合同以及另一位租客的租房合同,證明房東一房兩租的行為。這里,如果房東和另一租客拒不提供,可以到房管局投訴解決。
租房合同中會對房東的違約責任有具體的約定,這里的約定可以直接幫助我們減少損失。如果房東的違約金不能夠支付自己的實際損失,需要你收集自己實際損失的清單以及證據。比如自己對房屋產生的裝修、網絡、水電等費用,將這些證據收集后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建議還是先和房東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直接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房兩租的行為固然可恨,作為承租人在租房前一定要留個心眼,事前對房源做好了解,必要的時候找靠譜的中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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