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備案的購房合同如何更名
購房合同備案后通過協商改名。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同時,行為人需要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改名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條件。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如何繼承
沒有產權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需要根據此房子所具有的產權性質進行決定,具體參考如下:
1、只擁有使用權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還有央產房、軍產房、公租房等等。由于這類房屋政策性很強,能否繼承主要看政策規定。
2、只有使用權,但可以繼承的房屋,有一些央產房、軍產房等不能上市交易,雖然只有使用權,但政策允許繼承。當然,繼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權,即死者的繼承人對該房屋共同擁有使用權。
然而多個繼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權,在實踐中一直是個復雜的問題。比如,有的繼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繼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繼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間小,有的繼承人認為公共區域無人維護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權,但不能繼承的房屋,此類房屋比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質是租賃,對于租賃的房屋,公民不擁有所有權,而且使用權也不能繼承。
4、農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體組織成員才可申請取得,而且有“一戶一宅”原則,所以,它的繼承還關系到繼承人的身份問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房子備案了能改名嗎
已備案的房產能改名,購房者需要填寫書面資料一份,即合同備案注銷、更名申請書,詳細說明合同備案注銷或者更名的理由,購房者將寫好的申請書遞交給開發企業,請求開發企業配合,簽字同意并蓋章。
備案的房子怎么出售?
1、按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你必須先把房產證辦理到自己名下,再轉讓給第三方。這種方法稅費比較高。通常很多人是先辦到自己名下,再和第三方簽訂買賣契約,然后等到免稅期到再辦理第三方交易,這樣可以免去大量稅金。
2、轉讓費用:轉讓費用包括:首次辦理房產證你應該繳納契稅、登記費。轉讓第三方你應該繳納營業稅、所得稅、增值稅、交易服務費。辦理對第三方名下的契稅和登記費由第三方承擔。主要是第二項里面的稅金太重,請重點考慮。
3、把原來和開發公司簽的合同退回開發公司,同時由開發公司將買方直接變為第三人,這時要收清房款。二、收到全部款項后通知你房產管理部門的熟人,把備案變更掉或撤銷掉,這樣第三人才能去辦理房產證,如果尾款不清,就不要讓他們變更備案內容。
4、明確房屋產權轉移是否有問題這里我們首先要明確兩點,第一房屋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形,買房前我們要核實該二手房是否存在按揭貸款沒還完、是否存在房屋有抵押貸款等情形,如存在,我們一定不要購買,等這些都得到解決再說;第二明確房屋是否存在租賃的情形,如果房屋處于出租的狀況,必須等到租賃合同期滿后才能購買。
購房合同更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辦不了產權證,購房合同更名需對合同重新備案,自然也會被重新審核,如果被房管部門發現買賣雙方的真實目的是完成交易,則會被拒,從而造成無法備案以致后期產權證書無法正常辦理。
2、被征收稅費,不少人選擇合同更名都是為了逃稅,但即使合同已經辦理更名,在申領產權證明環節也可能被發現真實目的,這時出售方可能就會被征稅。
3、合同無效,如果在購房合同更名之后有任何一方反悔,合同就有可能被認定為是逃避稅費而無效。
購房合同備案后可以更名嗎?
法律分析: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合同備案后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購房合同已備案可以更名嗎
購房合同備案后,可以更名交易。已備案的購房合同更名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注銷原合同登記備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變更買受人申請新的合同登記備案,變更合同登記備案的工作時限為7個工作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相關推薦:
業主工程款的支付擔保(支付擔保的形式)
建設工程招標規模的標準(必須招標的規模標準)
建筑工程資質(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劃分)
工程監理有哪些內容(工程監理的工作內容)
園林水電工程怎么承包(承包水電工程需要什么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