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賣合同賣方違約如何賠償
1、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并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典》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
2、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二、口頭協議違約怎么解決
對方口頭違約的話可以先與對方協商,爭取找到對雙方當事人最佳的解決方式;當雙方都不能協商一致時,被違約的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請求對方繼續履行合約,賠償違約金等。
三、合同前的口頭承諾有效嗎
《民法典》第五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法人為了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所實施的合法行為。
第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行為人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綜上所述,口頭承諾系公民、法人為了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所實施的合法行為的一種。
買賣合同賣方違約如何賠償?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一、依據合同約定按照法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違約金問題作出規定。實踐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絕大多數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會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當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預期交付使用房屋時,應當承擔什么樣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會明確約定逾期履行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的情況下,商品房違約金的計算按照合同執行。二、法院作出判決但也有一些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違約金。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人民法院按照某種標準作為參照系來確定違約方的責任,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本條是關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時應當根據什么標準確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規定。當然,除了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這兩種商品房違約行為外,針對其他違約行為(比如房屋質量出現問題),法院會根據雙方的過錯、實際損失等因素來確定違約金。三、法院可以調整約定的違約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本條的規定內容實際上包含三層意思:1、當事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者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的,應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承擔違約責任;2、當事人如果以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減少的,人民法院可以約定的違約金是否超過損失30%為標準,予以適當調整;3、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以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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