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條件如下:
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7)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施工許可證一般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首先到項目所在地的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咨詢具體需要的材料;2、按照材料清單準備好材料,填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提交材料后由窗口初審材料;
3、建管處審核材料,通過后簽意見書;
4、網上申報及打印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的作用:
企業拿到建筑施工許可證,才可以從事建筑施工,這是許可證最重要的作用。如果沒有建筑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企業在被查出后,可能面臨吊銷施工資格并處以一定罰款的情況。辦理建筑施工許可證,需要企業滿足施工要求,包括資金、圖紙、施工條件等。而為了達成證書辦理的條件,企業就需要去進行各項準備,最終通過審核拿到建筑施工許可證。拿到許可證的企業,一定滿足了施工要求,也證明了建筑施工能力。
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具備條件如下: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
1、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2、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法律客觀: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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