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通常被視為一種保證金,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在大多數情況下,定金是不可以退還的。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一方違反合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違約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違約方已經支付了定金,那么定金將不予退還。這是因為定金是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如果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那么定金就失去了其保證作用。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定金是可以退還的。例如,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定金退還的條款,那么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定金是可以退還的。此外,如果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退還定金。
總之,定金是否可以退還取決于具體情況。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的定金退還條款,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退還定金,那么定金是可以退還的。否則,定金通常是不可以退還的。
買房子的時候,有的開發商會鼓勵購房交定金,有的購房者因為被當時銷售氛圍所影響,會選擇繳納定金。一、購房者什么情況下可以退定金1、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2、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3、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二、定金與訂金有什么區別什么是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開發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另外,如果購房者在認購書規定的時限內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但因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的具體條款雙方存在爭議,最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致使購房者不能認購房屋,開發商應當退還定金。什么是訂金“訂金”在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訂金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與訂金的區別相比之下,“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簽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法律客觀:《 民法典 》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定金合同 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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