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拆遷異地安置的規定有哪些
隨著我國在帶動著農村發展,現在在農村進行征地拆遷也越來越常見了,不過農村的房屋是一并被征收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關于安置的相關問題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那么農村房屋拆遷異地安置的規定有哪些呢?下面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為大家答疑解惑。一、農村房屋拆遷異地安置的規定有哪些 1、開發商禁止插手拆遷,政策與此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相比,北京延續了國家條例。其中規定,區縣政府負責本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區縣房管部門為本區縣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房屋征收與補償。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2、舊城居民可要求聽證,《實施意見》中首次明確,對危房、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需征收房屋,如果多數被征收人認為不符合規定,那么區縣政府就要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3、先確定補償資金再征收,《實施意見》中規定,在作出征收決定前,應明確補償金總額和產權調換房源。房屋征收部門應當設立房屋征收補償資金專用賬戶,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縣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搬遷。 4、限購后仍可獲安置房,如果家庭已超限購門檻,即本市戶籍家庭有三套房,或外地戶籍家庭已有兩套房。
二、安置房買賣2020新政策是怎樣的 1、定向拆遷安置房是享受土地劃撥、規定費用減免等有關的政策,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具體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對象是除了那些城市居民是被拆遷戶的,也包括有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2、若有因為重大市政工程的動遷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則按照有關的規定,被安置人是因此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那么房屋的產權就屬于其個人,但在取得權的5年之內不能地進行上市交易。 3、是因為房產開發等的因素而被迫要動拆遷的,則動拆遷公司會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者為安置人代理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那么這類商品房與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是沒有什么區別的,也是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這種是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4、“三定三限”的定向安置房其產權性質是界定為普通商品房,這種安置房上市交易比照兩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機制的有關規定來辦理。三、征地拆遷補償的方式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m2,所以拆遷安置。3、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以上就是整理的關于農村房屋拆遷異地安置的規定有哪些的全部內容。農村在進行拆遷的時候也需要根據相關的拆遷程序進行,在拆遷前就需要制定好拆遷方案,然后進行公告,與被拆遷人協商好拆遷賠償金額才能拆遷。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什么方式
一、農村 房屋拆遷補償 有什么方式 拆遷補償 的方式有兩種,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其原因: 一是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 拆遷 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后續問題; 二是貨幣補償更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 四是更好地體現新《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盡可能實行貨幣補償。新《條例》規定了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采取的辦法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 新《條例》中的“產權調換”是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并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二、房屋 拆遷糾紛 如何解決 由于拆遷人占比例較多的是房地產開發公司,這些部門的性質,決定其必須追求最大利潤,因此,實踐中這些部門往往以低廉的價格拆遷原居民住宅,對拆遷人的補償費用往往過低或者違反拆遷安置合同沒有進行有關補償,這類糾紛訴至法院的也很多。對于補償糾紛的處理,在審理時,如果拆遷安置合同有約定,應按照拆遷安置合同的約定來處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來履行的一方,應承擔 違約責任 。 對于作價補償,應按照所拆遷房屋建筑面積的安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補償的金額,在補償時也應充分考慮地段的差異。對于不同使用性質的房屋應有不同的補償標準,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營業性用戶。拆遷中如何認定房屋的使用性質,是當前拆遷安置中爭議較大的一個問題。應按拆遷房屋實際使用的性質來認定。對于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對于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賃期限未滿時,則承租人對該拆遷房屋享有使用權,對此承租人有要求拆遷人和 房屋產權人 返還已付租金并賠償其損失的權利。如果 房屋所有權 人進行了產權調換,承租人與原房屋所有權人之間的租賃關系應當繼續維持。 在過渡期限內,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對于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應按城市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此拆遷人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以上就是有關于“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 的方式有哪些”和“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解決”,這些可以在遇到房屋拆遷時看看自己家的房子怎么補償,但更多的應該了解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還有就是有時候難免會遇到強拆等情形,這時被拆遷戶自己是無法與政府相抗衡的,不妨求助于專業的房產 律師 。
農村拆老房子有補貼嗎
在目前的中國,如此的發展速度太讓人驚奇了,在發展中城市建設是必須步驟,此時建設就需要用到大量的土地,有時候甚至會涉及到農村農民的老房子,那么拆遷老房子后的補償更高嗎?那么,農村拆老房子有補貼嗎?下面就跟著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農村拆老房子有補貼嗎 農村拆老房子當然有補貼的。補償標準是: 1、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4、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二、房屋拆遷補償的分類 拆遷補償大多按照土地性質和房屋的使用用途兩種情況來分類。 1、按土地性質分類 拆遷補償根據土地性質可以分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兩種。 以前,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別是由《拆遷條例》和《土地管理法》調整。城鄉間兩種不同的地權,適用兩種不同的征收補償制度。2011年新頒布的《征收條例》適用于城市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對于集體土地上的拆遷仍然依據《土地管理法》,這導致了同樣是房屋征收與補償,城鎮與農村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造成了立法和執法上的不公平。為了解決城鄉實行不同的征收補償制度的問題,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將參照《征收條例》中確立的基本原則,國有集體土地有望實現同價同權。 2、按使用用途分類 拆遷補償根據房屋用途可以分為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和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兩種。 房屋用途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規劃設計的用途,它決定了房屋用途的內容。“住宅”是專供居住的房屋,“商業服務用房”是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二者是兩種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區別,其在設計規劃上和建筑結構上還有價值產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遷補償也有所不同,遂分開處理。 三、農村房屋拆遷怎樣補償 在實踐中,人民法院在適用《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審查補償安置標準時,可參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同時考慮拆遷的物價和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適當提高補償安置的標準。并可采取如下方式予以補償: 1、貨幣補償 拆遷人以支付貨幣形式對被拆遷農戶房屋予以經濟補償。補償價格是由拆遷人委托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評估而確定的,主要包含房屋區位補償價(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與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 2、房屋產權調換 拆遷人用易地房屋或就地新建的房屋(以下指安置房)與被拆遷農戶的房屋等面積調換,并通過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安置房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予以多還少補的補償方式,被拆遷房價格按前所述貨幣補償計算。 3、貨幣補償結合安置土地 對房屋按重置價結合成新補償,同時根據農民建房用地審批條件和規劃另行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農戶建房。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農村拆老房子有補貼嗎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提醒您,我們國家在對土地進行征收拆遷時,是要給予被拆遷人合理的經濟補償的,所以大家所關注的農村舊房子拆遷也是有高額補償的。
農村房子拆遷怎么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如果農村自建房沒有經過審批,沒有獲得相關的手續,嚴格來講就屬于違法建筑,這樣的房屋在拆遷時是沒有補償的,即便有,也僅僅是給予建設房屋本身的材料錢。當然,針對年代久遠的房屋,即使沒有取得相關的手續,在拆遷時也不能一律按照違建不予補償的。如果你的自建房時間較早,一般在199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實施以前建造的房屋,應該按合法建筑補償標準進行。關鍵是需要保留好建房時的貸款票據、施工方發票、采購材料的收據等等,來證明這個房子的建造時間,建造規模,單位批準等。如果有這些材料的話,即使自建房沒有辦理手續也等同于合法建筑。農村拆遷按人頭補每人40平米,是否屬實?萬典律師您好,是這樣的,我們是農村改造拆遷,拆遷方的人說每人40平方居住面積,我們一家兩口還沒有還在目前,房屋面積一百多平,如果按照每人40平米補我們豈不是很吃虧?很多農村朋友都非常疑惑,為什么有時候拆遷按面積補,有時候按人數補,沒有什么統一的標準嗎。其實各個地方政策不一樣,并沒有具體的農村拆遷補償標準,具體怎么補償還是要看當地發布的征收政策。但無論如何補償,都要保障農民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向上述農民提到的,如果自己一家三口,房屋本身面積100平,拆遷時補償按人頭一人40平,那么能補償自家120平,這樣就提高了生活水平,滿足了基本條件。但是,如果自家三口房屋本身面積有150平甚至更多,而補償按照人頭補每人40平,最終補償120平,這樣下來顯然會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這種補償方式就不可取,此時老百姓就需要采取法律維權,要求按照實際面積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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