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退購房定金
什么情況下可以退購房定金可以退購房定金的情況如下:1、新房開發商在售房時五證不全,本身就屬于違法行為;2、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中,對于退定金的條件有約定的話,只要情況符合退定金的條款,都可依據認購書或購房合同讓開發商退定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購房定金什么情況下可以退?
不可歸責于開發商或購房者的原因:
因不可歸責于開發商或購房者的原因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必須返還購房定金。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順利簽訂,但是這不是開發商或者購房者的原因導致的,換句話說,如果開發商和購房者對合同不能簽訂不存在過錯,那么開發商也是必須要把購房定金全額返還給購房者的。
“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主要體現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由于發生了自然災害,導致商品房不符合當事人交納定金時的條件,如果購房者拒絕簽訂商品房合同,那么開發商就不需要雙倍返還定金,而是全額返還購房定金。
開發商的原因:
因開發商的原因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必須返還購房定金。《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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