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仲裁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仲裁是當事人自愿將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然后按照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裁決,并受判決書約束的制度。申請房屋仲裁的條件有:有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有相同的意思,并且自愿將雙方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協議。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仲裁委員會的管轄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九條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條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房屋保全,申請仲裁是什么意思
房屋仲裁的意思是:雙方當事人協議將房屋爭議提交至仲裁委,由仲裁委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爭議解決方法 根據《仲裁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條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 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 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房屋維權仲裁怎么申請啊
申請房屋仲裁流程如下:首先在簽訂有關該房屋的協議時就簽訂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糾紛發生后,合同一方就爭議向仲裁庭申請仲裁,仲裁庭依法進行仲裁。如果仲裁庭不能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仲裁協議;(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第二十三條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條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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