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規定的是根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筑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拖欠工程款可以找當事人約定的仲裁機構投訴;也可以找被告住所地或者建設工程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第十六條,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項;,(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拖欠工程款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拖欠之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客觀:為《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1、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2、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 風險提示:工程欠款糾紛應對策略 1、轉變觀念,以營利為中心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承包商締結建設工程合同旨在獲取工程款,實現營利目的,故承包商應該牢記營利之目的,改變昔日以工期和質量為管理中心的經營理念。當然,完成并交付合格工程是實現營利之前提。 2、建立企業定額,掌握報價技巧 目前,工程招投標普遍實現工程量清單報價和合理低價中標的策略,故承包商應當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和吸收國外先進經驗,循序漸進地建立適合自己的企業定額。如果繼續套用國家定額,不能與時俱進,最終將迷失方向。投標報價時,還要充分預測到因設計變更可能導致工程量增減量的幅度,采取相應報價策略。 3、明確設置固定價的可調條件 實現工程量清單必然要按照固定價報價。固定價又稱閉口價,包括單價閉口和全價閉口,二者在合同約定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內,價款不再調整。但是因設計變更可能導致工程量增加,為公平起見,承包人應當明確約定固定價風險范圍之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比如將材料價格漲幅度、工程量增減量或工期超過某限度等作為可調條件。另外,承包商不要約定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導致價款增加部分作為讓利,否則不能請求追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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