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退房
1、開發商延期交付,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然未能把房子交付給購房者,那么購房者就有權利去找開發商退房。
2、開發商缺證,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4、收房的時候發現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那邊提出退房申請。
5、房屋的驗收過程中發現開發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并且已經影響居住了,那么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申請并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等。
買房后退房手續
1、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購房人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的退房的方式一般分為三種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如開發商自己的責任所導致的退房,那就會是開發商自己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購房的稅費、房屋貸款的利息費、首付存款的利息費等等。
如果在開始購房合同中明確約定的退房的相關賠償標準,則按合同標準來處理。若合同約定的賠償和自己的損失相差太大,這個也是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要求賠償的。但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在購房者提出退房申請后的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3、開發商退還房款
在購房者提出退房通知后,開發商應該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并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違約金。
在什么情況下業主可以退房?如何退房?
買房也是一種消費,如果后悔了,需要及時制止損失的發生,不然等到房本都到手了,就不好退房了。那么,在什么情況下業主可以退房?如何退房?違約金等如何賠償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可以退房的情形
1、延期交付房屋
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卻一直沒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
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開發商在經購房人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則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返還訂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
開發商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3、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4、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
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5、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6、按揭合同不能辦理
因不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二、如何退房?
第1步:向開發商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
開發商同意的,雙方協商處理交還房屋、退款、賠償損失等事宜。開發商不同意的,依法向所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由開發商賠償相關損失,由法院判決。
第2步:請求解除擔保貸款合同
在購房合同解除后,可向貸款銀行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這種請求法院應給予支持。
第3步:房款歸還
將開發商歸還的購房款優先歸還享有抵押權的銀行。開發商在歸還購房款時可以將代為償還的銀行款項予以扣除。
三、違約金及相關稅費返還
違約責任取決于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且約定優先。因此,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并明確違約金具體數額的,從其約定;若沒有約定,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根據《合同法》相關內容規定:
1、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
2、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程度分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按對方所受損失進行賠償。
3、違約金過高的,也可以請求減少賠償金額,購房者可選擇適用相關賠償金額較多的一種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此外,若是出現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和合同里約定開發商可以免責原因,且開發商及時履行告知義務的,開發商是不需要承擔逾期責任的。
退房不用支付違約金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分析:退房不用支付違約金的情況如下: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2、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的情形下退房,購房人無需支付違約金。開發商無權處理該房產。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包括出賣后的期房又另行出賣的;隱瞞房屋被抵押的事實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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