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搬遷怎么補償
法律主觀:
關于工廠拆遷的補償問題,由于廠房是在劃撥土地上,所以拆遷時,是沒有土地補償金的,賠償的范圍有以下幾項: 一、房屋、建筑物補償 應當以相關房產證明登記的建筑面積為計算標準。因為歷史原因無法 辦理房產證 明和土地證明的,可經實際丈量確定。房屋、建筑物的價值一般應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共同委托評估公司,評估公司根據相關評估技術標準,確定房屋、建筑物的實際價值。低于 城市房屋拆遷 最低補償單價標準的,以最低補償單價標準計算。并依照有關補償口徑,計算房屋、建筑物實際應得的補償費用。 二、設備重置補償 《拆遷管理條例》中規定,設備搬遷安裝費用應當按國家和當地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機器設備分為兩類:一類是可搬遷設備;二是不可搬遷設備;可搬遷設備因拆遷而引起的損失又可分為實物損失費和功能損失費。實物損失費包括拆卸費用、運輸費用、安裝費用、調試費用等。功能損失費用包括搬遷引起的機器精度下降、 不合格產品 的增多。對于不可搬遷設備,拆遷會導致該設備的廢棄,故應結合其成新和重置價,計算設備重置成新價,對所有人進行補償。在拆遷的實際操作中,拆遷 非住宅房屋 ,其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按照當地有關規定計算,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設備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三、拆遷費用補償 1、 停產停業損失 《 房屋拆遷補償 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對于“適當”的標準,何為“適當”、其計算依據、計算方法,何種情況下是“可以”補償,何種情況下是“不可以”補償,該條例并沒有統一規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也沒有進行規定。在法律實踐中,補償的標準、常由市一級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規定,各地補償標準不同,計算方法也不同,對于停產停業損失應當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針對企業的經營性質、經營業務、經營狀況、贏利情況進行個案評估,才能確保公平的實現,當然具體數額可由拆遷當事人協商確定。 2、設備搬遷安裝費 對于可搬遷的設備,應當本著繼續利用的原則,進行異地搬遷安裝,繼承投入使用。據此產生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是拆遷引起的必然損失,拆遷人應當予以補償。在《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場址 非居住房屋拆遷 評估和補償的實施細則》中也明確“拆遷非居住房屋,拆遷人還應補償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費用:(一)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的補償辦法。具體而言,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的補償金額,由拆遷人、被拆遷人或承租人依照 政府指導價 確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也可委托專業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確定。 3、解聘員工的 安置補償費 用。 因拆遷而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在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中并沒有詳細性規定,屬于拆遷當事人相互協商爭取的項目。拆遷如果導致員工解聘,那么,應當根據具體跟員工的勞動合同,結果勞動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四、基于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 在拆遷的過程中,拆遷人為了加快拆遷進度,拆遷人往往會采取速遷獎勵的辦法鼓勵被拆遷人、承租人盡早簽訂 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搬出拆遷范圍。獎勵費用金額的大小,由拆遷人根據拆遷實際確定,也可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實際承租人之間協商確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搬廠補償標準是多少
工廠搬遷賠償標準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按照工作年限、工資標準分段計算。工人跟隨工廠搬遷的工廠應當給予工人拆遷安置費,工人解除勞動合同的工廠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具體情形為:
1、土地使用權 的區域補償價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說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權補償。 2、廠房重置成新價廠房重置成新價就是廠房重置后再建起來需要多少錢,被 拆遷 房屋拆遷時幾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問題。實踐中出現的客觀狀態有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物,只要滿足正規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該按照房屋來計算。實踐中由于房屋的結構、寬度、高度都不一樣,補償價格也不一樣。有一些廠房使用磚木結構臨時搭建的,可能不滿足四面都有墻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準來計算。基本上有一種廠房外在固體屬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廠房重置成新價來補償。 3、停產停業損失費因為拆遷造成工廠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一般情況下要滿足有 營業執照 、納稅登記、納稅記錄、實際經營的行為等等這些才能滿足一個正常的工廠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的條件,這樣才能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實踐中有很多工廠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這是不行的,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滿足合法的經營主體。 4、裝修附屬物對現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動的,是按照重置費來算。實踐中一個水泵、變壓器、機器設備都納入到裝修附屬物范圍內。 5、機器設備機器設備分為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 6、搬遷費用就是可移動的所有附屬設施設備等要給予的搬遷費用。
工廠搬遷員工是不是應該得到相應的賠償
工廠搬遷,員工不去的,否給予經濟補償,要具體衡量企業搬遷的距離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個區之間搬遷,對員工工作生活影響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補償。
但是如果勞動地點發生變更的,必須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協商不一致的因為勞動地點的變更屬于重大變更,這種情況下,員工可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工廠面臨的拆遷導致工廠搬遷,這個時候勞動者如果離職的話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作出判斷的,比如說工廠搬遷的地點并不是特別的遠,那么勞動者是沒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的。若是勞動者所在,用人單位無緣無故辭退勞動者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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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022年工廠搬遷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工廠搬遷后不一定需要給員工賠償,但是工廠無過錯性辭退員工的,需要支付十六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根據法律規定,經濟賠償的標準是二倍的經濟補償金,而經濟補償金以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為標準,每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工廠搬遷怎么賠償
工廠可以說是大部分企業占地最多的工作場所,隨便換地方都不是一項很簡單的事情,特別是搬遷,會給企業造成生產經營方面的損失,同所有的房屋搬遷一樣,工廠搬遷也要給企業相應的補償,以降低企業損失,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工廠搬遷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一、工廠搬遷怎么賠償 1、工廠經營用房的市場價格賠償。企業經營性用房的補償對象只能是房屋的產權人,如果企業是承租人的話,那么只能是對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自建的地上物有權獲得補償。 2、工廠經營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格賠償。企業經營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格的補償對象是土地使用權人,補償依據以證書或租賃合同為準。 3、不可移動設備的損失補償。對其補償的標準應按照設備使用年限進行折舊或重置市場價格計算。 4、可移動設備的搬遷費、安裝費的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當地搬遷費標準或實際發生額計算,安裝調試費應當由設備供應商出具報價和證明。 5、人員遣散安置和停工留薪等費用補償。異地遷建廠房的,需要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和社保費;對于停止經營的,需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6、停產停業造成的訂單違約損失補償。訂單損失應當出具正式法律文書證明,以判決書的形式確定解約損失證明效力最高,被拆遷企業不能隨便與客戶約定中止訂單的賠償協議,否則拆遷人或征收人不予認可。 7、停產停產造成的預期利潤損失補償。被拆遷企業應當證明投資數額和近三年平均合理利潤,以證明合理的投資收益回報,結合剩余經營期限,計算預期的利潤損失。 8、其它與拆遷有關的損失補償。如實驗室、無菌車間、包裝車間等特殊廠房的驗證費,廣告投入后尚未回收成本的損失,駐外機構停產期間的必須開支等等。 以上這些賠償項目的數額需要根據被拆遷企業的具體情況核算確定。
二、工廠搬遷員工可以補償嗎 1、工廠搬遷,工廠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繼續維持合同或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的,無任何經濟補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三、工廠搬遷糾紛要如何解決 1、申請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按照《拆遷條例》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條例》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工廠搬遷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工廠搬遷除了給因搬遷造成的所有損失賠償以外,容易忽視的一點是員工也要得到合理的安排,如果能夠協商繼續維持勞動關系當然最好,如果不得不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因為搬遷失業,需要按照員工的工資給予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主動離職可以不給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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