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驗收標準?
建筑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在施工的過程中,工程監理怎么進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呢?中達咨詢在下文為您解答!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應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規定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進場檢驗。凡涉及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和設計文件等規定進行復驗,并應經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規定
各施工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經施工單位自檢符合規定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專業工種之間的相關工序應進行交接檢驗,并應記錄
對于項目監理機構提出檢查要求的重要工序,應經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當專業驗收規范對工程中的驗收項目未作出相應規定時,應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制定專項驗收要求。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等項目的專項驗收要求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論證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要求
(1)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2)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
(3)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4)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及材料,應在進場時或施工中按規定進行見證檢驗。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項目監理機構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等的重要分部工程應在驗收前按規定進行抽樣檢驗。
(7)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
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
(1)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
A、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均應合格。
B、—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當采用計數抽樣時,合格點率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且不得存在嚴重缺陷。
C、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驗收記錄。
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條件除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外,其施工操作依據、質量驗收記錄尚應完整且符合設計、驗收規范的要求。只有符合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條件,該檢驗批質量方能判定合格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
A、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C、分項工程的驗收是在檢驗批的基礎上進行的
(3)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達到的規定
A、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樣檢驗結果應符合相應規定。
D、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的規定
A、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所含分部工程中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等的檢驗資料應完整。
D、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E、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4、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時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1)經返工或返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時,該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滿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驗收。
(5)經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單位或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6)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應齊全完整,當部分資料缺失時,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標準進行相應的實體檢測或抽樣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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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標準:(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2)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3)符合工程建筑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并經有關部門審核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4)有建筑材料、設備、購配件的質量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5)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或優良等;(6)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7)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哪些
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哪些建筑工程需要滿足的質量標準是:符合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質量要求;符合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要求;符合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符合各項規范標準及政府部門質量管理規章制度;通過驗收。
【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五十二條
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的國家標準不能適應確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五十三條
國家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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