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并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三)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后,對于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于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限期要求建設單位補正,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后作相應順延;對于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說明理由。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的辦理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并經過一定流程。
首先,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準備相應的材料。這些材料通常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安全方案等。其中,施工合同是證明施工單位與業主方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文件;施工圖紙是施工的依據,需要明確標注施工范圍、工藝、材料等信息;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單位對施工全過程的規劃,包括人員、設備、工期的安排;施工安全方案則需要明確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
其次,提交材料后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這些部門可能對施工圖紙進行審查,以確保施工符合相關規范和安全標準;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估,以確保施工單位的施工能力和工期安排的合理性;對施工安全方案進行審查,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行。審核通過后,相關部門會頒發施工許可證,允許施工單位正式開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和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進行具體操作。若有疑問或遇到困難,可以向當地政府機構或咨詢機構尋求幫助。同時,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和規范,確保施工安全和質量。
申請前的準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1)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2)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3)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單位。
(6)有滿足相關設計規范要求的施工圖紙;
(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手續;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款的30%。
申請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用地批準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有關批準文件)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6)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8)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9)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施工圖備案回執;
(10)法人委托書;
(11)分類填報的《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建筑節能設計審查用)。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筑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掘路、占道許可手續(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書。
3、裝飾裝修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僅外立面裝修時提交);
(3)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的還需出具租賃協議復印件、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裝修證明);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核驗后退回申請人);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法人委托書。
(二)注意事項:
上述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并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后退回申請人。
以上辦理流程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可以到地方辦證大廳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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