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主觀:
征收土地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進行補償,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則補償費應當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家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國家對土地使用征用的補償標準是: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國家在對土地進行征收或征用時,需給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經濟補償,如征收的土地為集體所有土地,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金及土地附著物補償費等相關費用,如果是征收個人及單位用房,需支付相應的拆遷補償,并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條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這一法律條款明確規定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嚴格按照這一規定實施的很少,大多數情況是,由政府成立一個臨時機構,有的叫開發區,有的叫工業園,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設項目指揮部,人員由各個部門臨時抽調。
政府將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機構實施,也有的縣一級政府直接將某一個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委托鄉鎮一級人民政府實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直接參與組織實施。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土地征收
公路征地補償款的標準
為了改善當地的交通情況,政府可能會規劃修建新的公路,修路時可能會需要占用一些農田和山地,這時就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來進行征收,并需要依法進行相應的補償,那么,公路征地補償款的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就跟著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公路征地補償款的標準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款發放流程是怎么樣的 土地是農民使用的,直接發放給農民。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發放給集體經濟組織。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征收集體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單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后,應當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的規定召開村民會議,在所有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給村民,則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員,可單獨或共同起訴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要求支付相應份額。 三、發生農村征地拆遷糾紛怎么解決 1、對于征地的行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訴訟手段。 對于政府和用地單位的土地征用的行為,認為其存在違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規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確實認為不合理的,對該政府部門判決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并處罰金。 2、對征地的決定不滿的可以采用行政訴訟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為的主導者和執行者,對于政府、用地單位甚至是村組織的拆遷征地方案和行為都不滿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請求上級政府部分對該征地的行為進行審查。如果該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銷該行為。 3、沒有按照補償協議補償的可以采用民事訴訟的方式。 政府征地時沒有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強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財產損失的,可以就侵權之訴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根據案情進行民事判決,可以要求該部門賠償損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復原狀等方式解決。 4、沒有按照補償協議補償的也可采用協商或者是調解的方式來解決。 在征地補償協議中約定可補償費用的具體數額,征地部門在賠償時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補償的,可以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爭取有恰當的解決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進行調解,簽訂民事調解書,節省訴訟資源。 5、征地部門在征地前可以組織聽證會和座談會。 征地部門在下發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該征地的范圍、征地的補償項目和補償款項等問題召開座談會和聽證會,聽取專家和村民的意見和建議,科學民主決策,減少爭議。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公路征地補償款的標準的相關內容,根據國家公布的公路征地補償的規定,根據征收的土地類型的不同,征收所獲得的補償標準也是不同的,一般水田的補償比旱田高,水田平均九萬元每畝,但地區不同會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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