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 50202—2018)第3:0:1條第4款規定,質量驗收應進行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第5款規定,質量驗收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主控項目的質量檢驗結果必須全部符合檢驗標準,一般項目的驗收合格率不得低于80&。🔍分部工程驗收質量驗收應進行分部、分項工程驗收。🔍主控項目驗收質量驗收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主控項目的質量檢驗結果必須全部符合檢驗標準。🔍一般項目驗收一般項目的驗收合格率不得低于80%。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五十二條 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的國家標準不能適應確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