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顧名思義是在建設施工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實際工程造價構成,是工程順利進展的支柱。
工程款也就是工程施工合同價款的收支。
對于建設單位而言,是根據合同約定結合實際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包括應付工程款、已付、未付工程款等概念;
對于施工單位而言,是根據合同約定和實際施工進度,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款,包括應收、已收工程款等概念。
擴展資料:
工程價款的數額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價款結算的時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和計算方式仔細結算,若有差錯,最好的數額就會相差很大,一方就會不服最后的結果,還可能因此對薄公堂。
建筑施工企業帶資、墊資承包的現象,導致拖欠工程款的問題也越來越嚴重。據不完全統計,到1990年,全國拖欠工程款近35億元,而1995年則猛躥至600億元,截至 1998年底,更是達到了3570億元,而且現在仍在不斷增長。
據調查,目前施工企業被拖欠的工程款已占同期完成施工產值的38.5%。其中,拖欠1年以內的占拖欠總額的45.2%,1年至2年的占24.3%,2年至3年的占18.9%,3年以上的占11.6%。拖欠項目中既有政府項目、國有企業項目,也有民間項目、引進外資項目。拖欠工程款的項目一般占同期在建和竣工項目總數的50%以上,其中房地產開發項目,大型、特大型項目拖欠尤為突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程價款
工程款 顧名思義是在建設施工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實際工程造價構成,是工程順利進展的支柱。工程款也就是 工程施工合同 價款的收支。對于建設單位而言,是根據合同約定結合實際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包括應付工程款、已付、未付工程款等概念;對于施工單位而言,是根據合同約定和實際施工進度,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款,包括應收、已收工程款等概念。
法律客觀:《建筑法》第十八條
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條
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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