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未交房,物業費由開發商繳納。
物業費從交房拿到鑰匙的那天算起,一般是先預交半年或一年。如果交房時發現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入住,在修好再次通知交房之前,物業費由開發商交。記得口說無憑,一定要保留證據。
如果因為業主原因導致延期交房,物業費起繳時間以此前規定的交房日期算起,拖延期間的物業費在業主收房時一起補交
2、沒有簽物業服務合同。
根據規定,物業和業主之間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合同關系。如果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那么業主就可以拒交物業費!但如果物業公司與業委會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而未與業主個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那么業主就不能拒交物業費了!
3、房屋出租,合同中注明物業費由租客繳納。
如果房子已出租,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前提下,物業費由業主承擔。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出租期間物業費由承租人繳納,且合同得到物業公司的書面確認,那物業費就由租客繳納,同時,業主承擔連帶繳納責任。
4、物業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
物業違反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業主以違規收費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業主請求物業退還其已收取的違規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由此,若物業管理公司違規收費,業主可提出抗辯,拒絕交納。
一、什么情況下不交物業費是合法的
1、以下情況不交物業費是合法:
(1)開發商尚未交房的;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標準的;
(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的;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彎物負連帶彎喊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二、不交物業管理費會有什么后果
1、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埋鬧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繳納;
2、逾期不繳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付或在催交的合理期限內,仍未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8種情況,業主可以拒付物業費。
1.物業費的收取時間自業主收到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如果延遲交房時間,業主完全可以拒付延遲的物業費。這種情況下,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不能作為物業費交付的起始時間。
2.物業公司未與小區業主簽訂書面服務合同。
3.如果物業公司服務太差,可以不先交錢,但要收集相關證據,包括音頻、視頻、照片等信息。
4.如果業主發現物業公司提供物業合同以外的服務并收費,業主可以拒付。
5.物業公司收費標準超過物價部門審核公示標準的,業主可以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6.房屋質量有問題,房屋未交付的,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
7.經查,物業公司無法出示合法的價格審批文件原件,業主可以拒付物業費。
8.物業公司收取中央空調、熱力設備等能源費用,業主可能拒付。
下列情況下可以拒交物業費:對于不在業主繳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服務質量過差在物業管理公司合同承諾或書面允諾過、服務質量卻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絕繳納;提供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小區內生活垃圾封閉式管理,設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小區公共清潔區域每日清掃1次;保持電梯轎箱清潔衛生;按照有關規定對公共區域進行滅鼠、殺蟲、消毒活動;在雨、雪天氣應及時對小區內主路、干路積水、積雪進行清掃;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通風、清洗和消毒,加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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