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隨著時代不斷的發展變化,現如今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對于房屋買賣都是有條件的限制,就像農村的宅基地一樣不是說你想賣就能賣的,必須滿足相關條件才行。那么,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了解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嗎以及農村宅基地轉讓時需要注意哪些。
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但必須滿足以下的條件:1、農村的宅基地轉讓必須是經過本村委會同意,并且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是同一個村的。2、宅基地轉讓人的戶口必須是已遷出本村,如果是一戶一宅的情況,則必須明確聲明不再申請宅基地,并且能出示已有住房保障的證明。
農村宅基地轉讓時注意事項
1、農村宅基地轉讓時需要注意買賣合同的規范性,若是買賣合同不規范則會給以后帶來非常多的麻煩。買賣雙方在進行交易時,有的會以口頭的方式先協議好不簽訂合同,或是有的雖然有簽訂合同但其內容卻不規范,缺少了法律上的形式要件,因此后期就非常容易出現爭議造成糾紛。
2、農村宅基地轉讓時要注意房屋的升值利益空間,因為很多賣方就是因為范圍升值利益的驅動,而背棄對買方的承諾,會想設法的將房屋收回,最后導致糾紛的發生。
3、農村宅基地轉讓交易時,要注意買方的身份,由于農村宅基地的福利性質以及土地資源的緊缺,因此我國相關政策就規定嚴禁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買方必須提供相關依據才能購買。
文章總結:以上就是關于農村宅基地可以轉讓嗎以及農村宅基地轉讓時需要注意哪些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想內容,請繼續關注齊家網。
農村宅基地如何交易
農村宅基地買賣流程是雙方之間關于轉讓的協議已經達成一致,然后就是簽訂相關的合同,當然如果說這個宅基地是屬于他人共有的話,必須要征得其他的公有人員的同意,同時提醒大家注意農村宅基地只能在內部成員之間轉讓。
一、農村宅基地買賣流程是怎樣的?
農村宅基地買賣流程是雙方之間關于轉讓的協議已經達成一致,然后就是簽訂相關的合同,當然如果說這個宅基地是屬于他人共有的話,必須要征得其他的公有人員的同意,宅基地能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于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并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一般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也就是說符合下列條件的農村宅基地買賣也是合法有效的。
1、出賣人將宅基地房屋出賣給城市居民前或同時,該房屋所占宅基地因征用已經轉為國有土地,原為農民身份的出賣人亦轉為城鎮居民,宅基地性質已發生轉變的;
2、城市居民購買農村私有房屋后,如果已購房屋已經由有批準權的機關批準并取得合法權屬證書的;
3、城市居民購房后已將戶口遷入購買宅基地房屋所在地,并轉為農民身份的;
4、買受方協議簽字人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為購買房屋所在地集體組織成員,且在購房時為家庭成員共同出資,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其買賣合同內容,可以認定為家庭共同購房的;
5、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訂之前,將房屋轉讓給回鄉落戶的干部、職工、退伍軍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的;
6、對同一房屋經多次轉讓的效力的判斷,可以依據最后一手買受人的身份情況結合前述處理原則進行判斷。
二、宅基地轉讓程序
當農村宅基地符合上述買賣條件后村民可以將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他人,只是在轉讓時仍需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具體農村宅基地買賣的必要程序為:
1、宅基地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并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宅基地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并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宅基地它是我們國家農村地區所擁有的一種特殊的制度,在城市的話是不存在的噢,農村的宅基地的話,它擁有的僅僅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是不可能得到的,當然呢,這種使用權可以在內部成員之間進行一個隨意的轉讓,必須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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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宅基地轉讓如何規定
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來建造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但需滿足以下幾點:
1、需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和鄉級政府的批準;
2、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
3、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4、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并轉讓。另外,轉讓人戶口應該已遷出本村或屬于“一戶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符合以上條件,房屋買賣才能萬無一失。
宅基地房產證過戶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宅基地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宅基地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申請宅基地需要什么條件
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后,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
2、申請農村宅基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外來人口,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3、此外,我國法律又規定了除外規定,即農村村民不準使用或申請宅基地的情況,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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