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對房屋有什么要求
現在無論農村征地還是城市房屋拆遷都要求在實施拆遷行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審批,現在叫行政許可。首先,取得項目立項。按照現在《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所有的行政許可都必須公示,未經公示無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須聽證。第二,取得規劃許可。 目前實施規劃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書兩證:《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房屋拆遷主要要求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依據前面的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選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章 征收決定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條 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房屋拆遷要滿足哪些程序
一提到房屋拆遷問題,相信很多人希望自己的房屋可以拆遷,這樣的話就可以得到很多的補償。那么,房屋拆遷要滿足哪些程序?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是什么?房屋拆遷形式又有哪些呢?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一一解答這些問題。
一、房屋拆遷要滿足哪些程序
1、拆遷調查和項目概算。由擬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組織;
2、拆遷管理部門對申領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提交申報的材料有:①建設項目批準文件;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紅線圖);③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④拆遷資金;⑤拆遷計劃和安置方案;
3、拆遷主管部門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同時發布《拆遷通告》,正式啟動拆遷工作;
4、拆遷主管部門組織被拆遷人投票選擇確定評估機構;
5、入戶調查(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調查,實施單位進行附屬物、裝潢的調查);
6、評估結果公示;
7、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
8、正式開始商談并簽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獎金期開始);
9、搬家、騰房、交鑰匙、領取補償款;
10、拆除房屋。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三、房屋拆遷的形式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托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采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
3、委托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進行。被委托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城市房屋拆遷的原則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遷原則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個人擁有房屋產權的比重日益提高,老百姓住房消費的觀念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對住宅商品化的推動,拆遷補償、安置中市場因素日益占據重要的位置,保護房屋所有人的財產權成為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焦點問題。同時,隨著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房地產的價格必然地要完整地反映其價值。
政府轉換職能,依法治理社會經濟事務,也對政府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中的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在城市房屋拆遷的實踐中,積累了許多豐富經驗,在拆遷程序、拆遷補償安置原則、拆遷補償安置對象等方面創造了一些有建設性的做法。實踐證明,這些辦法可以加快拆遷工作進程,提高拆遷補償安置工作的透明度,減少拆遷糾紛。
新的城市房到拆遷管理條例注重保護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將拆遷補償的標準由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修改為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貨幣補償金額;明確被拆遷人為房屋的所有人,拆遷補償的原則是對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兼顧對使用人的安置;進一步規范房屋拆遷的行政管理,明確管理程序;充實和完善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在貨幣補償方面,各地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先后推行了貨幣化安置。拆遷人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確定貨幣補償金額,由拆遷人支付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自行購買居住房屋。采取貨幣補償方式,有利于被拆遷人自行調節住房標準、地點,滿足不同的住房消費群體的不同消費需求,有利于轉換住房機制,消化閑置商品房。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以上是城市房屋拆遷原則的相關規定,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之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拆遷工作仍是很多地方的重點工作之一,有合理規范的政策引導,對于拆遷工作的順利推進將會起到非常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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