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購房合同需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購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項
第一項:關于五證
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第二項:關于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第三項:關于房產證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第四項:關于書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后(如:交房通知),開發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責任。
第五項:關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開發商開發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為相同結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第六項:關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開發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第七項:關于物業管理公約
陷阱:《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商要與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否則,開發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
第八項:關于各方責任范圍
陷阱:如果因開發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范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范圍。
簽署購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簽訂規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最好請律師代理或介入并要對合同進行公證,確認其法律效力。 二、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因此建議消費者直接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這樣購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動權與開發商就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完全平等的協商。 三、查驗有關證明文件。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此外要核對一下賣方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事業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積的約定。購房者在建筑面積約定時僅僅用多退少補、按實結算來約定面積問題時容易產生糾紛。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筑面積外,也要將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填上。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根據有關法規,建筑面積超過預售合同約定的,購房人可以不承擔增加部分的價款,建筑面積不足預售面積合同約定的,開發商應將建筑面積減少部分的價款退還購房者。 五、買期房要約定資訊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購房者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為避免尷尬法律狀態,購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準。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補充協議通常由開發商起草,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范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承擔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簽約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消費者在約定時要注意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確定購房合同雙方的名稱、住址;
2、確定購房合同中關于房屋面積、價格、數量的確定;
3、明確購房合同中有關違約的條款;
4、在合同中要有附加條款。
按照《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是雙方協商確定的,通常包括:雙方的名字、地址、標的、數量、質量、價格、報酬;履行義務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反合同的義務;糾紛的解決辦法。
商品交易契約的建立條件
1、出售房屋時,須持有房屋的產權或土地使用權。
2、買賣房屋的買賣雙方,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布喪失或喪失行為能力者,不得訂立買賣合同。
3、買賣合同在買賣雙方所附的條件尚未達到時,不得以買賣為目的。任何一方以欺詐、脅迫、誘騙等方式,致使另一方違反其真實意愿而訂立的契約,或因當事人之間的串謀而損害第三人的權益,均屬無效契約。
4、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應當是合法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在轉讓之前,須先完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和繳納土地出讓金。
5、房屋買賣合同格式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并按物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合同文本。
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否為要式合同
商品房銷售合同是一種要式的合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合同的方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它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書面方式進行的,以書面方式進行。雙方同意以書面方式進行的,以書面方式進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規定,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讓給買方,由買方向買方支付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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