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讓搬走怎么辦?
1. 與房東協商:租戶可以先通過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向房東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拒絕,要求房東立即處理這一問題。租戶可以強調這一情況對自己正常居住和健康造成的不良影響,并指出這一行為違反了租房合同的相關規定。如果房東同意解決問題,可以就具體處理方式達成一致,例如房東立即將遺體移走或者租戶搬離這個住所等。
2. 報警:租戶至少需要擁有一份租房合同和租賃證明,并向當地公安機關描述事情經過并說明問題的緊急性。警方可能會前往現場了解情況,根據當地法規和相關規定勸阻房東停放或將遺體移走。注意,由于涉及逝者信息保護問題,警方可能會要求租戶提供相關信息以便調查。
3. 向物業公司投訴:如果租戶所居住的房屋在物業管理下,租戶可以向物業公司投訴并要求協助處理。注意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和其他租賃證明,以及詳細描述房東停放遺體的問題并表明自己的拒絕和不滿。
4.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以上方法無效,租戶可以咨詢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尋求適當的法律援助。律師會根據當地法規和租房合同規定,為租戶提供相關法律建議,并協助租戶就房東停放遺體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聯合其他有同樣遭遇的租戶,尋求集體維權。
房租到期了不交房租又不搬走怎么辦
一、房租到期了不交房租又不搬走怎么辦(一)告知其在一個合理期限內(如3天)搬離并交清房款,否則向法院起訴。 (二)如在告知期限內未搬離,到法院立案庭起訴,并請求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內的貨物。 (三)起訴還房款、遲延給付房款的同期銀行利息、搬離租屋、給付超期租住的租金。如果承租人未及時提出繼續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賃期滿后又未及時遷出承租的房屋,即屬違約行為。這時,承租人除了應當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的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如果因這一違約行為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而這種損失已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對于私有出租的房屋,適用于相關法律規定:“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有些出租人在租賃期滿后,并不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繼續向承租人收取房租。這實際上是承諾了租賃期的延長,而不能稱承租人違約。但這種延長的租賃關系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易于產生糾紛。因此,如雙方都愿意續約,應重新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證明。
二、房租到期房東拒退押金該怎么處理首先,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當然是協商與起訴,關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于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當然遇到這種事情協商一般不能解決,多半會走到起訴這一步,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其次,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系并且租賃關系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信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支持主。租房到期房東不退押金怎么辦在租賃方,即房客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沒有違反合同中需要扣除押金的限制條款的話,出租方,即房東需要將押金退還給房客。房東惡意不退還的話,租賃方應該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證明租賃關系結束,且沒有需要賠償出租房的事項,還要保留租房的相關信息。 什么情況下房東可以扣除押金 一般來說,當事人都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權利義務,租賃期滿后出租人應當退還承租人租房時交納的押金,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東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租賃合同對租賃時間是有約定的,租房應交納的租金也是根據租賃時間收取的。履行合同約定是雙方的基本義務,如果到了退租時間,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約定退租,出租人有權不經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協商,就租房期限及價格達成一致意見,重新約定押金,并簽訂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沒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房期間,交納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義務,并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繳納方式、繳納數額、時間和地點繳納租金。超過繳納期限仍未繳納的,出租人有權從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應當繳納的租金,其數額應當等于租金數額及違約金數額。剩余的期滿退房時應當交還承租人,不得無故扣押。 (三)承租人損壞屬于房東所有物品愛護屋內設施,保護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壞,如果承租期間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物品毀損的,應當將毀壞物品修復或向出租人進行賠償。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未履行責任的,出租人有權扣押租金,扣押數額應當等于維修物品數額,如果不夠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賠。三、房租合同到期是否續簽房租合同到期是需要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我國相關法律并沒有關于租房合同到期自動續簽的規定。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到期不續簽但繼續租用,視為不定期租賃,在終止合同前必須有合理的通知對方的期限即可。當事人在合同中未約定明確期限;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以上就是我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房租到期了不交房租又不搬走怎么辦的相關知識,當我們個人跟房東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都是有約定的,因此面對不交租金是可以進行報警的。
買二手房過完戶原房主不搬走怎么辦
二手房過戶好了房東戶口沒有遷出,權利人可以在過戶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當事人應該在合同中對于戶口遷移等問題作出約定,如果出賣方未按照協議約定履行,那么買受方可依據此條款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違約金。
一、二手房原戶主不遷戶口關于交易房屋內的戶口問題,目前法院均不受理要求遷戶口的案件,買方也沒辦法采取其他手段強制將房屋內的戶口遷出。因此,經常會出現買方人完成過戶并已入住多年,房屋內原業主的戶口還未遷出,此時買方可謂無處申述。為避免出現上述情況,建議在簽署買賣合同前,事先委托中介或律師就房產內的戶籍情況進行調查,如有戶口需要遷出的,需要明確遷出的時間,并約定明確的逾期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可以參照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并約定超過一定的時間仍不遷出的,買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違約金。當然有時采用扣留一部分尾款待戶口遷出后再支付,也是一種很好的制約方式。
二、二手房交易產權查詢第一步: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書以及其他證件。產權證書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身份證件是指身份證、工作證和戶口簿。資格證件是指查驗交易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驗出售方房屋開發經營資格證書代理人要查驗代理委托書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等等。其他證件是指:出租房產,要查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協議或證明中獎房產,要查驗中獎通知單和相應的證明等。第二步:向有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地產產權的來源。1。房主是誰,假如為共有財產,則應注意各共有人的產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2。檔案文號,即該宗交易的文件編號,假如查詢者希望獲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編號向有關方面取閱該文件副本3。登記日期,此日期為該項交易的簽訂日期4。成交價格,即該項交易的成交價,查詢者應注意如果成交價是注明“部分成交價”,則代表該成交價不單只包括該房屋,并且包括其他房地產成品5。其他內容,如房屋平面圖等。第三步: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房屋產權記錄只登記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實。至于該房屋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務和責任,則必須查驗有關的證明。包括:抵押貸款的合同、租約等,還要詳細了解貸款額和償還額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額,從而對該房產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購房者還需了解的內容有:所購房有無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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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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