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質量不合格處理程序是什么? 當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判斷其嚴重程度。對可以通過返修或返工彌補的質量問題可簽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填寫《監理通知回復單》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后,批復承包單位處理,必要時應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出現的原因 1、技術原因:結構設計計算錯誤,對水文地質情況判斷錯誤,以及采用了不適合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藝等。 2、管理原因: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不完善,檢驗制度不嚴密,質量控制不嚴格,質量管理措施落實不力,檢測儀器設備管理不善而失準,以及材料檢驗不嚴等原因引起質量事故。 3、社會、經濟原因:施工企業盲目追求利潤而不顧工程質量;在 投標 報價中隨意壓低標價,中標后則依靠違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 工程款 ,甚至偷工減料等 4、人為事故和自然災害原因。 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處理辦法有哪些 1、返修處理 當項目的某些部分的質量雖未達到規范、標準或設計規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經過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或外觀的要求時,可采取返修處理的方法。 2、加固處理 主要是針對危及承載力的質量缺陷的處理。通過對缺陷的加固處理,使建筑結構恢復或提高承載力,重新滿足結構安全性與可靠性的要求,使結構能繼續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3、返工處理 當工程質量缺陷經過返修、加固處理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或不具備補救可能性,則必須采取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當工程質量缺陷按修補方法處理后無法保證達到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無法返工處理的情況下,不得已時可作出諸如結構卸荷或減荷以及限制使用的決定。 5、不作處理 一般可不作專門處理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工業建筑物出現放線定位的偏差,且嚴重超過規范標準規定。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養護不夠的干縮微裂,不影響使用和外觀,也可不作處理。 (2)后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混凝土結構表面的輕微麻面,可通過后續的抹灰、刮涂、噴涂等彌補,也可不作處理。再比如,混凝土現澆樓面的平整度偏差達到1Omm,但由于后續墊層和面層的施工可以彌補,所以也可不作處理。 (3) 法定檢測單位鑒定合格的。 (4)出現的質量缺陷,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 出現質量事故的工程,通過分析或實踐,采取上述處理方法后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或標準,則必須予以報廢處理。 在日常生活當中,對于工程的質量進行驗收時,需要采取嚴格的檢測方法的,否則工程質量不過關,日后需要返工是非常復雜的,在這個檢測方法當中,主要是包括看摸敲照,這四種檢測的方法都是通過目測來進行的,后續如果存在著不合格的工程質量,還需要通過返修處理等。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81條的相關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合規定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281條的相關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因承包人的過錯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發包人請求減少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建筑法》第74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怎么處理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過返工和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1)分項、分部工程某項質量指標達不到驗收規范的要求,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由其設計單位經過驗算,認為通過返工、加固處理后可以達到設計要求。這時,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質量責任,經過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等協商,同意進行加固補強,并明確加固費用的來源,加固后的驗收等事宜。 (2)在處理時,一般由原設計單位出具加固技術方案,施工單位實施加固,雖然改變了個別建筑構件的外形尺寸,或留下永久性缺陷,包括改變工程的用途在內,應按協商文件驗收這是有條件的驗收,由責任方承擔經濟損失或賠償。 這種情況實際達不到驗收規范的合格規定,應算在不合格工程的范圍。但在《條例》中對不合格工程的處理做了技術處理方案、返修的條款,是一個給出路的做法。只要能保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仍作為特殊情況進行驗收。不能出了質量事故的工程都推到報廢,這樣對國家、企業、社會等損失很大。 5、通過返修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看完上文的介紹后,相信大家此時都已經知道工程質量不符合法律規定將會承擔怎樣的責任吧,而此時承擔責任是一方面的,最重要的還是要對事情做出處理,爭取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