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合同怎么簽
轉租合同簽訂需要經得原房主的同意。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在簽訂轉租房屋合同的時候,要在合同中約定好租賃期限、免租期、交付房租的具體時間。合同中應具備以下內容:
1、轉租人與次承租人的個人身份信息;
2、表明該合同為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而簽訂的轉租合同,以及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轉租合同的租賃期限;
3、房屋基本情況、租金及支付方式;
4、雙方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方式。
門面轉租的合同上需要注意:
1、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2、調查門面的檔案。承租之前,應該查看房屋的用途是否將面臨無法辦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查看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情況下,租賃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改裝、裝修;
4、約定好門面房的租賃期限;
5、約定好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了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轉租的房子合同怎么簽
轉租應該這樣簽合同
1、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二房東和大房東的合同(主合同)約定的期限;
2、合同中約定事項不能超過主合同;
3、明確轉租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4、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5、對可以終止合約的情況做出約定;
6、約定租賃物損害的維修責任。
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3)租賃用途;
(4)租賃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繕責任;
(7)轉租的約定;
(8)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9)違約責任;
(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在簽訂轉租房屋合同的時候,要在合同中約定好租賃期限、免租期、交付房租的具體時間,在居住期間,雙方應該友好相處。
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沒有其他無效原因存在的情況下,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有效。
租賃合同屬于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而不是以產生物權變動效果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對租賃物是否享有所有權、處分權,不是租賃合同必須考慮的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應的租金。承租人將依照合同取得的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權轉移給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構成對租賃物的處分。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轉租房子要房東簽字嗎
轉租房子不要房東簽字,只要房東同意轉租即可。轉租的時候簽合同由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間簽訂轉租合同即可,合同的責任人是承租人,轉租房子的時候,房東已同意,或是房東知道轉租事宜但未表示反對的話,同樣視為房東同意,轉租合同有效。
房屋轉租注意事項
1、房屋轉租時,必須訂立轉租合同,而且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也要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3、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房屋被轉租之后應該注意的問題:
(1)房屋轉租后,承租人與出租人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是會影響房屋轉租合同的,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2)如果被轉租人沒有付租金,承租人也應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如果被轉租人損壞了房屋,承租人應當承擔責任。
(4)房屋轉租后增加的租金一般由承租人享有。
(5)出租人依法終止合同,轉租合同隨之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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