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部分可以取得完全產權的保障性住房有房產證。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保障房的應由市住宅辦按原價格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優先進行回購。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注意事項
1、申請人對所填報的內容及提交的資料真實性負責,有弄虛作假、瞞報、故意隱瞞的情形,將被取消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年度復核對象將取消保障資格)。
2、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參加申請。申請人與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關系必須為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或其他屬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3、申請人與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中若有戶籍不在南平市延平區六個街道辦事處的,應當共同申報民政低收入認定(最終確認保障人員時扣除),且必須在備注中加以說明,否則視為未如實申報情況而取消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
4、截止街道辦事處初審結束,仍未按要求填報并提供完整審核材料的,將導致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喪失。
5、經由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同意并授權,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查部門會對保障家庭進行收集、核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資產、收入、社(醫)保、公積金、稅收、工商登記、家庭車輛等相關信息,并將按規定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銀行賬戶、房產、社(醫)保、公積金、稅收、工商登記、車輛等信息記錄視為該家庭的實際發生情況。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銀行賬戶代他人過賬、身份證借予他人使用,可能導致該家庭保障性住房資格喪失,其后果由其自行負責。
7、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屬于低保家庭的,若被民政部門取消低保資格,應當主動提出參與低收入家庭認定,否則可能會導致住房保障資格喪失。
8、家庭經濟狀況或家庭成員(婚姻、戶籍等狀況)發生變動的,應及時主動向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報備。如未及時報備的,將可能導致住房保障資格的喪失。
9、取得其他住房或取消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等資格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資格的,必須無條件退出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或退還多領取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從不符合保障條件的當月開始計算)。
10、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只用于自住,未經管理部門許可,不得進行裝修、出租、出借、經營、轉讓或變更用途等行為,更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
政府保交樓能辦房產證嗎
政府保交樓能辦房產證。
保障性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后可以獲得房產證。購買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轉讓保障性住房,在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后,市住宅辦應優先進行回購。
保障房有房產證嗎?保障房能住多久?
保障性住房有房產證嗎
保障性住房也是有房產證的,發售市場銷售后,房產證辦理程序流程與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是:
1、新項目五證齊全(宣布開售以前需要具備)。
2、完工以后順利完成測繪工程單位的核查(工程竣工以后)。
3、未質押證實(房產證辦理時要出示)。
4、未司法部門限定證實(房產證辦理時要出示)。
保障房能住多久?
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是劃轉特性,并沒有使用年限。居住用地隸屬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使用年限期滿能夠提前一年明確提出續簽申請辦理,依據當年的土地價格水準補交土地出讓自動續期,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證。
保障性住房分為幾種
1、經濟實用房
經濟實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給予土地資源,免交公共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股票基金,推行稅收政策,以政府參考價賣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貧困家庭。
2、公租房
公租房是政府或公司具有,用政府核定低房租租用給低收入家中。低收入家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是非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賃房
是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托組織,按照現行租費向中低收入的住房貧困家庭給予可租賃的住房,與此同時,政府對承租家中按月付款相對應標準化的住房補貼。
4、定向安置房
拆遷安置房是政府開展城市道路建設和其它公共設施建設項目的時候,對被拆遷居民開展安裝修建的房子。安置的對象是城鎮居民被被拆遷人,也包含土地征收房子的農民。
5、兩限商住樓
為了解決城鎮居民自己住要求,確保中低價、中小型戶形普通產品住房土地出讓,經大城市老百姓政府準許,照承諾價格面對對符合條件的住戶售賣的中低價、中小型戶形普通產品住房。兩限房并不是嚴格來說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住樓
指執行我國“安居(或怡景)工程項目”而的建設住房(歸屬于經濟實用房的一類)。是黨和政府分配借款與地方知道自籌經費的建設面對眾多低中收家中,尤其是對4平米下列困難戶所提供的市場價格小于成本費、由政府補貼的非營利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有房產證嗎
保障性住房不一定有房產證。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經濟適用房和兩限房是有房本的,并且是有70年的產權,而公租房和廉租房是沒有的。
辦理房證流程是怎么樣的
1、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并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表;
2、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等材料;
3、審核材料;
4、符合登記條件的,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手續,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三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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