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保證金種類
我們知道承包工程時可能有各種各樣的保證金,很多人對這些保證金可能不了解,如果是這樣的話肯定不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們有必要了解清楚,下面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建設工程保證金種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建設工程保證金種類 (一)、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是指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額表示的投標責任擔保。其實質是為了避免因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隨意撤回、撤銷投標或中標后不能提交履約保證金和簽署合同等行為而給招標人造成損失。 (二)、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是工程發包人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并彌補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形式有履約擔保金(又叫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擔保書三種。履約保證金可用履約擔保、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履約保證金一般不超過合同價格的10%。 (三)、工資保證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及各地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建設廳〈關于建立和實行貴州省建筑企業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綏陽縣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 (四)、工程質量保證金 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五)、援外項目投標保證金 參與援外項目采購投標的企業按采購文件規定隨響應文件一并提交投標保證金保函。返還時間:未中標、未成交企業的保證金保函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成交企業的保證金保函在援外項目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二、建設工程保證金比例是多少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第五十八條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 三、履約保證金的收取主體 法律法規對履約保證金交付給誰沒有明確規定。從表面上看,履約保證金與合同履行密切相關,似乎應該由采購人收取,但這是片面的。政府采購具有公共政策功能,政策功能的體現應是全方位、具體的,包括對履約保證金的管理,集中采購機構不能讓履約保證金變成采購人手中可以任意處置中標人的武器。 其實采購人不恰當地使用履約保證金的情況時有所見,如以履約保證金作為要挾條件,迫使中標人增添或改變部分合同內容,以履約保證金抵合同預付款,合同執行完畢后履約保證金遲遲不退還或被占用。從這個角度上說,履約保證金應由集中采購機構收取,從而保持操作的連貫性、一致性,集中采購機構作為中間方,能站在公正立場上正確處理履約問題,同時也便于對采購人與供應商進行有效控制,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關于建設工程保證金種類的介紹,希望對你有幫助。綜上所述,建設工程保證金分為上述的五種,分別是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資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和援外項目投標保證金。
工程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有哪些?
一、 投標保證金 的形式 1、現金 對于數額較小的投標保證金而言,采用現金方式提交是 一個不錯的選擇。但對于數額較大(如萬元以上)采用現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適了。 2、銀行 匯票 銀行匯票是匯票的一種,是一種匯款憑證,由銀行開出,交由匯款人轉交給異地收款人,異地收款人再憑銀行匯票在當地銀行兌取匯款。 3、銀行 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對于用作投標保證金的銀行本票而言則是由銀行開出,交由 投標 人遞交給 招標 人,招標人再憑銀行本票到銀行兌取資金。 4、 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可以支取現金(即 現金支票 ),也可以轉帳(即轉帳支票)。 5、投標保函 投標保函是由投標人申請銀行開立的保證函,保證投標人在中標人確定之前不得撤銷投標,在中標后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投標保證金應用投標貨幣或另一種可能自由兌換的貨幣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種形式: (a)由一家在買方本國的或國外的信譽好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買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其有效期應超過投標 有效期二十八(28)天; (b)銀行本票、保付支票。 二、投標保證金的作用 1、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保證招標投標活動的嚴肅性 招標投標是一項嚴肅的法律活動,投標人的投標是一種 要約 行為.投標人作為要約人,向招標人(受要約人)遞交投標文件之后,即意味著向招標人發出了要約。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至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這段時間內,投標人不能要求退出競標或者修改投標文件;而一旦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作出承諾,則合同即告成立,中標的投標人必須接受,并受到約束。否則,投標人就要承擔 合同訂立 過程中的 締約過失責任 ,就要承擔投標保證金被招標人沒收的法律后果.這實際上是對投標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一種懲罰。所以,投標保證金能夠對投標人的投標行為產生約束作用,這是投標保證金最基本的功能。 2、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彌補招標人的損失 投標保證金一般定為投標報價的2%,這是個經驗數字.因為通過對實踐中大量的工程招標投標的統計數據表明,通常最低標與次低標的價格相差在2%左右。因此,如果發生最低標的投標人反悔而退出投標的情形,則招標人可以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授標給投標報價次低的投標人,用該投標保證金彌補最低價與次低價兩者之間的價差,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或減少招標人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3、督促招標人盡快定標 投標保證金對投標人的約束作用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這一時間即是投標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人不對其投標的法律后果承擔任何義務。所以.投標保證金只是在一個明確的期限內保持有效.從而可以防止招標人無限期地延長定標時間,影響投標人的經營決策和合理調配自己的資源。 4、從一個側面反映和考察投標人的實力 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支票、匯票等形式,實際上是對投標人流動資金的直接考驗。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銀行在出具投標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對投標人的資信狀況進行考察,信譽欠佳或資不抵債的投標人很難從銀行獲得經濟擔保。由于銀行一般都對投標人進行動態的資信評價.掌握著大量投標人的資信信息,因此,投標人能否獲得銀行保函,能夠獲得多大額度的銀行保函,這也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投標人的實力。 三、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投標有效期是以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起點,以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為終點的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投標人必須對其遞交的投標文件負責,受其約束。而在投標有效期開始生效之前(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潛在投標人)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投標、對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有效期屆滿之后,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的中標通知而不受任何約束或懲罰。 如果在招標投標過程中出現特殊情況,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無法完成評標并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則在原投標有效期期滿之前招標人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但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在原投標有效期期滿之后失效,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本身也有一個有效期的問題.如銀行一般都會在投標保函中明確該保函在什么時間內保持有效,當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必須大于等于投標有效期。2011年的國務院第183次常務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26條明確了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工程投標保證金 可以有效的約束投標者,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彌補招標人的損失,工程投標保證金一般是收2%,最多不超過80萬。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從遞交標書開始算起,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為結束。投標保證金也是考察一個公司的重要標準。
投標擔保最主要的形式
一、投標擔保最主要的形式是什么
1、投標擔保最主要的形式有四種,分別是:
(1)銀行保函;
(2)擔保公司擔保書;
(3)同業擔保書;
(4)投標保證金擔保。多數采用銀行保函和投標保證金擔保這兩種形式,具體方式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投標保證金與履約保證金的區別有哪些
1、提交主體不同。投標保證金由所有投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僅由中標人提交;
2、保證金的期限不同。投標保證金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期限內提交,一般在投標同時提交;履約保證金應在簽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標保證金返還時間為簽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約保證時的第28天;履約保證金返還時間為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約定時間;
3、后果不同。沒有按照招標文件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供的投標保證金有瑕疵的,按廢標處理;提交投標保證金但違反下述方投標保證金的兩種情況之一,沒收投標保證金;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將失去訂立合同的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提交履約保證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約定沒收保證金,并不以此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須向提交方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并不以此為限;
4、目的不同。投標保證金的目的有二:
(1)投標人在有效期內不能撤回其投標文件;
(2)一旦中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署合同。
履約保證金的目的保證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工期條款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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